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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生命理賠師》在臉書置入的廣告夠多,也許是宣傳文字太打中我心,很難得我會願意花一個鐘頭開車到舊台南市區的大遠百威秀影城觀影,而且我還特地將上檔日寫進行事曆。


我真的以為會看到一部感動無限或感慨良多的電影,但很可惜,看完我只想給3䫤半的評價。

 


劇中有許多我想看或我以為會看到的細節被省略,好比一開始賠償金的公式從頭到尾都沒被正式公佈,而下一幕就是公聽會中,憤怒的父親說:「難道我年輕女兒的生命價值(worth)比一位大公司的CEO更不值錢嗎?」父親的憤怒固然可以想像,可大量賠償事件用齊頭式方法解決,也不見得就是公平。


我記得之前讀民法侵權訴訟時學到,台灣和日本法官在訂賠償金或撫恤金時,本來就會參考「被害人距離退休時間 x 現在年薪 x通貨膨脹,加上特別狀況」之後訂出金額。能接受訴訟結果或不能,每個人狀況不同.,因此發展出「修復式正義」開展被推廣。

 


電影中有很多我不太能接受或沒解釋清楚的細節。例如原本堅持理性思考的主持大律師為什麼能在偶爾一次親自接觸受害者家屬時,隔天整個人完全改變,轉而大力支持「基金修正」,以一般人性而非戲劇效果的話,要去更改一位德高望重的初老高社經地位男子的想法,絕非一天兩天甚至一年兩年的事。但,究竟因為什麼而一夜之間改變?這次改變又修改成為怎樣的賠償計算公式?影片中自始至終都沒說,觀眾我更不懂,而沒解釋的部分,正是我最想從電影中看到的。


劇中到了最末,就是所受害者家屬向志願律師一一傾訴其情緒,讓我生出一種感覺~~「到底是律師還是社工?」的疑問。律師是我至今仍嚮往卻也不可能再成為的職業,社工是20年前被我毅然決然拋開的工作場域,我從來沒有仔細想過,原來如果是位好律師或好社工,兩者工作內容竟然真的有重疊之處。

 


影片中也許省略太多,把劇情呈現成只要律師團們願意用心地 (假裝用心?) 傾聽一位又一位受難者的故事,就能多一張願意同意賠償書。


故事在最後幾天,情勢扭轉,7千位有資格獲得賠償的對象,只有94人堅持打訴訟,其餘的人完全接受賠償「911受害者賠償基金」。除了意味著新的修正賠償基金辦法則被多數人接受,也代表故事中男主角大律師個人的又一次成功。


但究竞修正成怎樣?好像還是沒答案。

 


整部《生命理賠師》讓我感覺就是,特別基金的律師團同時擁有律師兼檢察官兼法官的三重權力。理由是這樣可以節省訴訟所可能浪費的司法資源。


每一次的受害者說完自己的故事後就同意簽志願書。本質上來說,訴訟案其實還是有七千多次,只不過沒有進入正式司法法庭,而委由在律師部分就被和解和終結了。而我在法學院曾學到的,訴訟其實到了末了,不管進入更幾審,其實也都只是法官和被告本質上在尋求和解的點而已。


而影片在有限時間中,描寫過程省略太多,我想能這樣就簽下同意書,某部分也許並不是來自修改基金後的被害者有正義被修復感,而是真如大律師在一開始所預測的,等到同意期限將至,願意去填一張認為不公平但仍有撫卹金可領的同意書,還是比坐著放棄求償權利更接近人性吧。

 

 

轉載自~~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LcEIlUSq5g

 

【生命的價值該如何衡量?日舞影展正式入選【生命理賠師】Worth 電影預告 近期上映】

 

 

轉載自~~https://movies.yahoo.com.tw/movieinfo_main.html/id=1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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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情介紹


★ 米高基頓、史丹利圖奇兩大金獎得主同場飆戲
★《驚爆焦點》製作團隊又一真實事件改編鉅作
★ 改編自美國傳奇律師肯尼斯費恩伯格回憶錄
★ 揭露不為人知的「911受害者賠償基金」建立經過
★ 逝去生命的價值,究竟該怎麼衡量?
★ 日舞影展正式入選

 
911事件過後,美國國會委託肯尼斯費恩伯格(米高基頓 飾)律師擔任「911受害者賠償基金」特別專員,面對各方律師和航空公司的壓力,他必須盡快和受害者家屬達成協議。查爾斯沃夫(史丹利圖奇 飾)的妻子在911事件中逝世,他對肯尼斯費恩伯格的規劃感到不滿,於是號召其他受害者家屬展開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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