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照-1  

 

在關於死刑存廢的辯論中,我開始想著,我們不會讓強暴犯被強暴,也不會凌遲、虐待一個曾經凌遲、虐待他人的人,因為這樣是不人道的,但我們卻覺得殺掉一個殺人犯很合情合理,其中的部分原因,是因為我們以為自己可以在做這件事的同時,不傷害到我們自己的人格,而強暴或是虐待他人的行為並沒有這種特性。








我們不會讓強暴犯被強暴,也不會凌遲、虐待一個曾經凌遲、虐待他人的人,因為這樣是不人道的。




這是生於1959年非裔美國人權律師布萊恩.史蒂文森﹙Bryan Stevenson﹚在2014年出版的《不完美的正義:司法審判中的苦難與救贖﹙Just Mercy: A Story of Justice and Redemption﹚》一書中的見解。然而普通老百姓的心中又是怎樣想的呢?被害人或被害家屬心中又是怎樣想的呢?




閱讀厚達432頁的《不完美的正義》,這段話出現在很前面的第90頁,短短幾行文字,卻成為我在閱讀中一直跨不過去的障礙。








我個人的長大後的學習背景很奇特,我當過家庭暴力社工,看盡各種每天被照三餐暴力對待的婦女和兒童得不到法律周詳的保障,年輕的我不懂為什麼法律不能保護善良且絕對弱勢的人,因此我後來又讀了法律系,企圖瞭解司法程序究竟有沒有所謂的『立場』,和相對應而來的是:法律保障了誰?




但,就像每個台灣法律系畢業的學生一樣,在學習法律之後我瞭解到,法官必須依法論法、依法裁決。被害人與加害人在法律面前都會某個程度被褪去個人色彩,當然也無可能揣度加害者和被害者的未來人生;只考量當下呈現的犯案動機、犯案手法和被害人生命存否。只要被害人生命尚存,似乎一切都好談,故意殺人未遂也得減輕其罪刑。




我想著,一樣是接受法律教育,為何布萊恩.史蒂文森律師會選擇踏上關懷 犯罪者/加害者 人權的道路,而我卻覺得必須顧及被害人和家屬的心理感受更重要呢?




原因也許來自 台灣/大陸法系 與 美國/英美法系,兩種完全不同基礎法系之間隔閡吧。








閱讀布萊恩.史蒂文森律師的《不完美的正義:司法審判中的苦難與救贖》一書,幾乎等同將以前從學校選修『英美法』一科學來的刑事訴訟程序再完整複習一遍。美國由於採取判例法,因此法學院畢業生幾乎要讀上數千或數萬個訴訟判例才可能畢業,更遑論畢業後若繼續從事法律實務工作,累積下來讀過的刑事判例更是不計其數。也因為判例法的存在,美國對於故意殺人還分成惡意程度不同的『一級謀殺罪』和『二極謀殺罪』。




且美國法律原則上由各州自治,各州各郡的法官都是由當地人民投票選出,法官某個程度算是選民心中的民意代表,因此,法官的作為或不作為,有時並無法如台灣法官那樣可以站在相對較中立的立場,美國州法官必須能某個程度反映民意。




也因此才會發生萊恩.史蒂文森律師在《不完美的正義》一書提到各式各樣沒有受到公平正義裁判的案例出現。








那起案件發生在阿拉巴馬州門羅維爾,一個因《梅岡城故事》聞名的小鎮。1986年,該地最繁榮的城區發生了一起搶劫謀殺案,一名年僅18歲的白人女性被發現陳屍在洗衣店內,震撼了整個小鎮。


冤案主角華特.麥可米利安是非裔美國人,他的婚外情對象是名白人女性,此舉完全違反了當時美國南方對於跨種族戀情的禁忌,以致儘管沒有案底,卻為他招來巨大且致命的麻煩。案發後沒多久,他旋即遭警方以另一假託的指控逮捕,盤問少女命案的細節。在遲未偵破的時間和輿論的壓力下,警方刻意忽視對華特有利的證據,並設計捏造完全不足採信的證詞,草率地將謀殺罪名加諸其身,將他送入死牢。








閱讀《不完美的正義》一書時,讀者多半心是隨著作者萊恩.史蒂文森律師的『誘導』去看事件、去閱讀法律判例、去感受訴訟流程;因此,冤獄導致的死刑犯成為最需要被伸張正義之人。




但,在閱讀文字的同時也必須考量,冤案並非經常發生,就算處在1986年,我想當時美國司法環境或社會氛圍就算再怎麼歧視貧窮或歧視非白種人,絕大部分死刑犯應該是沒有被判錯的。




所以《不完美的正義》一書在閱讀中必須更小心,發生冤案的死刑犯固然不少,但其實比例而言仍是少數;絕大多數的死刑犯確實是犯下了無可赦免的殺人重罪。




閱讀這本書時,頭腦必須盡量保持中立,可以跟著文字閱讀和思考,但絕不能因為萊恩.史蒂文森律師強調冤獄案件,便認為法治成熟國家都是冤案很多。更何況,華特.麥可米利安的冤案發生在1986年,書中萊恩.史蒂文森律師大量引用的判例也都是發生在1980年代以前。




我想,無論如何,時間已經過去1/4世紀以上,美國的司法肯定有更進一步的秩序與改善,其實去提起特殊年代中的特殊案件,就像在現在的台灣法治下,去提起民國40、50年代的白色恐怖時期冤案一樣,除了說是造化弄人以外,找不出更好的解釋了。








《不完美的正義》一書原文《Just Mercy》,Mercy一詞有仁慈、憐憫之意,我覺得,不只是對待書中如華特.麥可米利安這樣的冤獄受刑人需要仁慈與憐憫,『仁慈與憐憫』、『Just Mercy』更需要進一步成為社會的主流價值觀之一。




因為唯有時時懷抱著一顆仁慈與憐憫的心,人在衝動暴怒時才不會第一步就想去傷害人,而引起他人暴怒的行為發生率也可能因而減低許多;用仁慈與憐憫的想法及概念,作為日常生活中一言一行的判斷準則,或許這個世界就可以單純一點,不幸的人也能減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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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美的正義:司法審判中的苦難與救贖
Just Mercy: A Story of Justice and Redemption



作者:布萊恩.史蒂文森   Bryan Stevenson  @  2014
譯者:王秋月
繪者:王志弘/裝幀設計
出版社:麥田出版
出版日期:2016/06/04
語言:繁體中文
ISBN:9789863443483
規格:平裝 / 432頁
出版地:台灣

 

 

 

轉載自~~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17499


《不完美的正義:司法審判中的苦難與救贖》內容簡介


TED演講340萬人次感動點擊!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戴斯蒙.屠圖、兩屆普立茲獎得主紀司道盛讚「美國的曼德拉」

「談論正義的時候,我們認為自己所指的是什麼?」

這本書裡的故事,可能使你改變答案──

我們每一個人都無法用我們所做過最糟的事來定義。


   ★《紐約時報》暢銷書
   ★《華盛頓郵報》、《紐約時報》、《波士頓環球報》、《西雅圖時報》、《君子》雜誌年度最佳選書
   ★《洛杉磯時報》圖書獎、《柯克斯》圖書獎決選入圍作品
   ★芝加哥大學法學院2014年度推薦書目
   ★美國圖書館協會最佳圖書
   ★卡內基獎章非文學類傑出作品
   ★美好人生書獎


   如果你保持著距離,
   就無法理解到最重要的東西──


  「我們用來衡量正義的真正標準,這足以象徵我們的社會、法律、公平與平等原則的指標,並不是我們如何對待在我們當中有錢、有權力、享有特權與備受敬重的人。真正能夠衡量我們社會品格的方式,在於我們如何對待那些貧窮、不受喜愛、遭到起訴、被定罪和被判處死刑的人。」──布萊恩.史蒂文森


   我們所處時代中最優秀且影響力最大的律師之一,用令人印象深刻的真實故事對我們述說仁慈的補救潛力。成立司法平等倡議會時,布萊恩.史蒂文森還是個聰慧的年輕律師,這個法律單位致力於為窮困的人、遭誤判的人,以及遭我們的刑事司法系統困於最難觸碰到的人辯護。他最剛開始承接的案例之一是華特.麥可米利安,一名為不是自己犯下的罪遭判死刑的男子。這起案件將史蒂文森捲入一場政治陰謀與法律邊緣策略的騷亂之中,自此永遠改變了他對於仁慈與正義的理解。


   在這世界的大多數地方,
   貧窮的對立面並不是富有,
   而是「正義」。


   那起案件發生在阿拉巴馬州門羅維爾,一個因《梅岡城故事》聞名的小鎮。1986年,該地最繁榮的城區發生了一起搶劫謀殺案,一名年僅18歲的白人女性被發現陳屍在洗衣店內,震撼了整個小鎮。


   冤案主角華特.麥可米利安是非裔美國人,他的婚外情對象是名白人女性,此舉完全違反了當時美國南方對於跨種族戀情的禁忌,以致儘管沒有案底,卻為他招來巨大且致命的麻煩。案發後沒多久,他旋即遭警方以另一假託的指控逮捕,盤問少女命案的細節。在遲未偵破的時間和輿論的壓力下,警方刻意忽視對華特有利的證據,並設計捏造完全不足採信的證詞,草率地將謀殺罪名加諸其身,將他送入死牢。


   甫踏入法律行業的布萊恩.史蒂文森協助這起案件時,受到來自執法人員的諸多刁難,甚至是來自法官的嚇阻,讓他見識到我們所以為的正義,原來也有不完美之處⋯⋯

 

 

 


本書特色


   ◎媲美小說的真實故事!
    「每個片段都跟《梅岡城故事》一樣動人,在某些面向上甚至更為突出……為弱勢而戰有時會使人屈從,這本書給予這種拯救作為一份令人內心翻騰的證明。」——《紐約書評》(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全書共有17章,分為兩條故事線:
    單數章以被錯誤定罪的「華特案」故事為主軸,雙數章則是穿插作者在過去30年間,曾為許多受虐或遭忽視的未成年犯罪者、弱勢者、精神異常者等的辯護案例;除了爬梳當事人的過往經歷,也談論不論是在過去或現行社會,我們輕易就能將一個人定罪,甚至允許自己在恐懼、憤怒、保持距離的情況下建立準則,,而這些準則又創造了多少不正義。

   ※作者於TED的演講:「我們需要談談不正義」(We Need to Talk About an Injustice)累積超過340萬點閱人次、《紐約客》將這場演講評選為TED最了不起的演講TOP5。

 

 

 


各界讚譽


   ◎張娟芬(作家)、羅秉成(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專文推薦

   ◎李茂生(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李崇建(作家)、林明傑(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諮商心理師)、高榮志(司改會執行長)、邱顯智(人權律師)、馬躍.比吼(紀錄片導演)、劉櫂豪(台東縣立法委員)、蔡慶樺(天下獨立評論作者)——齊聲讚譽

   ◎《華盛頓郵報》、《柯克斯書評》、《金融時報》、《紐約時報書評》、《費城詢問者報》、《西雅圖時報》、《書單》、《君子》等各大媒體一致強力推薦!!

   ★「啟迪人心⋯⋯一部風格獨特、重要且清楚易懂的作品⋯⋯史蒂文森不只是一名優秀的律師,也是才華洋溢的寫作者跟善於說故事的人。」——《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

   ★「這是個由一名傑出的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暨麥克阿瑟基金會天才獎獲獎者所提供的精采故事,描寫他創設了捍衛美國社會中邊緣人權利的法律實踐故事⋯⋯資金不足又長期因幫助上門請求協助的人而疲憊不堪,他的組織為了替男人、女人及孩童發聲而不辭辛勞地工作。同時,史蒂文森也遭遇了自己的個人危機。『你不可能有效地打擊權力濫用、貧窮、不平等、疾病、迫害或不公正,同時還能讓使自己維持完好無缺。』他這麼寫道。但是,他從絕望中走出,相信唯有體認到破損,個體才能開始理解用仁慈和同理心去鍛造不完美的正義的重要性。相當感人,必定要讀。」——《柯克斯書評》(Kirkus Reviews)

   ★「關於死刑,這本書寫得如此深刻動人、淒美又充滿力量,或許是能把這個主題寫得最好的一本書。」——《金融時報》(The Financial Times)

   ★「司法系統內的不公是我們時代的一大課題⋯⋯這本書將史蒂文森畢生的努力以及在美國因種族不公造成的重度傷害放進故事中,這兩項影響為故事帶來新面貌。你不用讀太多內容,就會開始為這男人喝采。史蒂文森力抗萬難,在最高法院前爭論了五次之多,讓數十名因為誤判或刑期過重的人得以回復自由身⋯⋯這本書頌揚的不是他的高尚,但正因他的情操,閱讀此書時,也提醒著我們該為了所有尚待完成的事而採取行動。這本書用戲劇化的例子清晰呈現一名男子如何拒絕靜靜坐看著夢魘成真,它告訴我們,魔鬼終將被征服,我們真的可以造成改變。《不完美的正義》一書會讓你很沮喪,但也會讓你充滿希望⋯⋯布萊恩.史蒂文森長年來對於『刑事司法系統』感到憤怒,而我們都因此受惠。」——泰德.柯諾瓦(Ted Conover),《紐約時報書評》(The New York Times Book Review)

   ★「一個吸睛甚至令人震驚的故事⋯⋯自始至終,史蒂文森都在那些片刻裡維持著優雅、寬容、鼓舞人心且充滿善意的態度。」——《波士頓環球報》(The Boston Globe)

   ★「精采絕倫⋯⋯(史蒂文森)分享的經驗具有普世價值。」——《費城詢問者報》(The Philadelphia Inquirer)

   ★「很有價值且令人懾服⋯⋯應該要列進法學院的必讀清單中。」——《西雅圖時報》(The Seattle Times)

   ★「一場針對我們國家妨礙貧窮及弱勢者申張正義,且對他們進行不人道處罰的種種方式的激情控訴。」——《書單》(Booklist)

   ★「和許多律師的寫作一樣,布萊恩‧史蒂文森筆下這些涉入重大刑案的人,令人嘆息、揪心,但很難令人痛恨。因為他的近距離接觸,使得他筆下的罪犯,首先是一個「壞掉了的人」,然後才做出某些傷人的事。……本書藉著一個一個故事所呈現的視野,卻是一個重要提醒:唯有探求犯罪的原因,才能減少犯罪。」──張娟芬(作家)

   ★如果無辜的人被判有罪,沒有人是自由人。史蒂文森的愛與不忍有關,「眼睜睜地看著其他人遭受不公平的對待時,每一個人都脫不了責任」,這恰恰應照了馬丁‧路德‧金恩所說的「任何地方的不公正,都會威脅到其他地方的公正」。──羅秉成(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

   ★「身為人權律師的作者在本書中闡述他如何為那些在美國的警察、法庭和監獄等司法體系下遭受忽視的男女,以及非裔族群長期在美國歷史上所受到的不平等待遇極力抗爭。雖然歐巴馬成為美國建國以來的第一位非裔總統,但情況仍是極為險惡。作者極力呼籲司法須以愛為動機而以正義是工具,並要求死刑的執行須顧慮到少數民族與幼年者,倘若司法的死刑誤判率是九分之一,那麼我們是否還要繼續這個高機率的錯誤?
     「國內近年對於捷運隨機殺人、犯案後聲稱具精神患疾、與砍殺女童等案件而引起對死刑的熱烈討論,每次民調均有八成國人不贊成廢除死刑。個人身為犯罪學者常感於這類問題極難在單一學門中有所定論,好比犯重罪者的身心與環境致因孰輕孰重可能就存在著個別差異,最好的周全顧慮則是國人須釐清人本價值與人身安全何者重要,加害人權益與被害人權益何者重要,若均非單項選擇,那麼適當的比重考量應可經共識後遵循再來遵循。
   「雖然國內比起美國較無嚴重種族歧視問題,犯罪率也相對較低,對於本書所提的呼籲仍是值得仔細思考的。」──林明傑(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諮商心理師)

   ★「在芬奇.阿提克斯之後,美國南方就沒出現過如此無畏、意志堅定且造成深遠影響的律師了。儘管傳奇,芬奇終究只存在於小說之中,然而布萊恩.史蒂文森卻是活生生的人物,他執行著上帝的工作,為窮困、受壓迫、無法發聲、脆弱、被社會遺棄,以及失去希望的人挺身而戰。《不完美的正義》是他啟迪人心又充滿力量的故事。」——約翰.葛里遜(John Grisham),知名懸疑小說家

   ★「布萊恩.史蒂文森是我個人心目中的英雄之一,他也許也是當今在世的人中最具啟發性和影響力的正義鬥士,而《不完美的正義》是一部非凡脫俗的作品。談論正義的時候,我們認為自己所指的是什麼?這本書裡的故事,可能使你改變答案。」——蜜雪兒.亞歷山大(Michelle Alexander),《新黑人》(The New Jim Crow)作者

   ★「這是一本炙熱、感人又令人氣憤的回憶錄⋯⋯布萊恩.史蒂文森真的可說是美國的曼德拉。數十年來,他向法官、檢察官與警方提出挑戰,為那些貧困、黑皮膚或兩者兼具的人發聲⋯⋯當不公義發生在與我們截然不同的人身上時,我們很難察覺;這本書清楚解釋了我們的世代正在發生的不平等。我們得覺醒,這也是為什麼我們這個國家需要一位曼德拉。」——紀司道(Nicholas Kristof),兩屆普立茲獎得主

   ★「布萊恩.史蒂文森是美國的年輕版尼爾森.曼德拉,帶著勇氣與信念為人人捍衛正義的優異律師。」——戴斯蒙.屠圖(Desmond Tutu),諾貝爾和平獎得主

   ★「從社會正義的前線捎來我們這個時代最急迫的聲音之一。布萊恩.史蒂文森是現代世界裡真實生活中的芬奇.阿提克斯,透過致力於拯救無辜卻被判處死刑的人,也企圖拯救這個國家本身。這是一本充滿力量與勇氣之書,勵志且懸疑。一部啟示錄。」——伊莎貝爾.威克遜(Isabel Wilkerson),《他鄉暖陽》(The Warmth of Other Suns)作者

   ★「我們美國的刑事司法系統已經成為惡魔的工具。布萊恩.史蒂文森艱困且辛勤地努力多年,帶著卓越技巧與適度的情緒把事情做好。像是『重要』或是『有說服力』這樣的形容因為過度使用而失去了它們原有的力量,但閱讀這本書會使人找回它們的意義,也找回對人性的希望。」——崔西.季德(Tracy Kidder),《愛無國界》(Mountains Beyond Mountains)作者

 

 

 


作者簡介   

布萊恩.史蒂文森Bryan Stevenson


畢業於哈佛法學院,現為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

致力實現司法正義精神──試著挑戰不正義、幫助被誤判的罪犯、對抗刑法審判時的偏見和歧視、終結對小孩判終身不得假釋的審判;並試著處理死刑這個議題;試著降低監獄人數,結束大量判刑的情況。已成功讓數十位死囚獲釋,多次在美國最高法院辯論。由於堅持不懈為有色人種、貧窮階級的差別待遇奮戰,而獲得廣泛的美譽。

曾獲麥克阿瑟基金會「天才獎」,這個獎通常肯定以活躍、激勵人心的方式追求公平正義、力求更和平社會之人。他也是平等司法倡議小組(Equal Justice Initiative)創辦人,現任執行總監。2012年曾獲美國著名雜誌《史密森尼》頒發美國創造力獎(American Ingenuity Award)社會進步獎。


○●作者於TED的演講:「我們需要談談不正義」(We Need to Talk About an Injustice)累積超過340萬點閱人次,《紐約客》將這場演講評選為TED最了不起的演講TOP5。

影片網址 goo.gl/FTRMYl

 

 

 


譯者簡介

 王秋月


台大經濟系畢業,曾任出版社編輯,譯有《用安靜改變世界》。

歡迎來信賜教:entomosandra@gmail.com

 

 

 

 
目錄


推薦序1 張娟芬(作家)
推薦序2 羅秉成(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

 序章 往高處行
 第一章  梅岡城的禱告者
 第二章  挺身而出
 第三章  審判與苦難
 第四章  古舊十架
 第五章  約翰的歸來
 第六章 注定如此
 第七章  被剝奪的正義
 第八章 上帝的孩子們
 第九章  我在這裡
 第十章 緩刑
 第十一章 我將遠行
 第十二章 母親啊母親
 第十三章 恢復
 第十四章 殘忍與不尋常
 第十五章 破碎
 第十六章 石塊捕手的悲傷之歌
 尾聲
 後記
 致謝
 作者註
 附註

 

 

 


推薦序1

破損的正義     by   張娟芬(作家)


   「這是我第一次明白到我的生活裡充滿了破損。我在一個破損的正義系統中工作;我的委託人因為精神疾病、貧窮及種族主義的襲擊而破損,他們因疾病、毒品和酒精,傲慢、恐懼與憤怒而四分五裂。」

   布萊恩‧史蒂文森的書裡充滿了故事。在他的諸多當事人中,華特是本書最重要的主角。在華特案的處理過程裡,穿插著他的其他當事人,那是一個又一個殘破不忍卒睹的故事。好的公益律師身上都有磁鐵,那些請不起律師的、窮的、病的、弱勢的,從四面八方湧上來。

   和許多律師的寫作一樣,布萊恩‧史蒂文森筆下這些涉入重大刑案的人,令人嘆息、揪心,但很難令人痛恨。因為他的近距離接觸,使得他筆下的罪犯,首先是一個「壞掉了的人」,然後才做出某些傷人的事。這和台灣主流媒體所呈現出來的重大刑案,看起來完全不一樣。台灣主流媒體在政治立場上還有若干差異,但在報導重大犯罪的時候,已經完全看不出差別了:案件剛發生的時候,只要有嫌疑犯,媒體便徹底漠視無罪推定原則,檢警放出什麼訊息,他們就照單全收,沒有一家媒體會質疑與查證。等到判決出爐,如果判死刑就一片叫好,只要不是判死刑,一律下標題:「免死」,「輕判」。

   關鍵在於,台灣主流媒體所寫的犯罪是沒有前因後果的,犯罪故事的起點,就是這個殺人魔殺了人。布萊恩‧史蒂文森所說的故事,卻有許多是破碎的社會裡破碎的家庭裡破碎的人,層層疊疊,最後,殺了人。兩者的差別是:在台灣主流媒體,犯罪殺人是原因;但布萊恩‧史蒂文森看到,犯罪殺人是結果,在這個結果出現之前,有別的原因。

   人人痛恨犯罪,人人害怕成為犯罪被害人,但是不斷複製恐懼的台灣主流媒體,不曾思考如何減少犯罪。判死刑是方便的解答,執行死刑是痛快的發洩,可是引起社會恐慌的隨機殺人案件為何發生,他們並沒有興趣知道。本書藉著一個一個故事所呈現的視野,卻是一個重要提醒:唯有探求犯罪的原因,才能減少犯罪。

   閱讀此書的時候,對於華特案難免提心吊膽,不知道最後是否有個快樂結局。終卷之時,平行時空裡,台灣發生的大新聞卻是鄭捷被槍決了。我不禁想到卡謬,「總有一天,這個死得太早的犯人就不再顯得這麼壞了。但如今為時已晚,我們對這件事只能選擇懊悔或是遺忘。」極惡之人的名單,每隔幾年就添上新的名字,在鄭捷受到痛恨的此刻,陳進興已經被遺忘了;當陳進興被痛恨的時候,徐東志已經被淡忘了。好奇的讀者讀到此處,可能要去拜谷歌大神,才知道誰是徐東志。其實匆匆槍決鄭捷,正是為了遺忘。把鄭捷與他做的事情一起掃進歷史的灰燼裡,我們不做任何改變,直到下一次又發生殺人案件,然後整個循環再來一次。

   讀布萊恩‧史蒂文森的書,在一個故事與一個故事之間,你會感覺到無論那個人有沒有殺人、在什麼狀況下殺人,其實都並不重要了。雖然他寫的是美國,但是台灣的司法,同樣也是「破損的正義系統」。書裡許多段落讀起來如此熟悉,就是法律雖然規定了「應然」,可是「實然」卻是另外一回事:

   「我仍懷抱希望,認為法院會因現有罪證明顯不足以支持原判決,翻轉定罪與審判結果。州法律規定,在謀殺案件中,除了共犯提供的證詞之外,還需要可信的佐證。顯然華特的案件沒有任何佐證。我相信法院在證據如此缺乏的情況下,讓一項罪行成立會非常掙扎。我錯了。」

   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毋枉毋縱,是應然。實然是:冤案是死刑制度裡無法分割的一部分,在世界上任何一個有死刑的國度皆然,只要你凝視那些被判死刑的人,裡面就是有無辜者的身影。問題在於,我們經常無法分辨此人是無辜的這一類,還是有罪的那一類;在新聞的鋒頭上,此人看起來史無前例罪大惡極,但是當時間拉出距離,此人卻可能「不再顯得這麼壞」,因此不必要殺他了。令人嘆息的或許是,殺戮的慾望往往壓過理智,因此上述的問題,對於社會裡許多人來說,竟然不是問題。

 

 

 


推薦序2

天地不仁,人間有愛   by   羅秉成(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


   在美國,大多數的州直到二○○八年才立法允許服刑中的孕婦,可以在生產時卸下手銬腳鐐;有超過三千名兒少,因非殺人罪的犯行而遭判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二○一○年五月十七日聯邦最高法院方宣告違憲;每十五個人中就有一人坐牢,政府花在監獄的支出每年高達八百億美元,然時至今日有將近一半的州別(二十三個)尚未有賠償冤獄受刑人的制度。本書作者布萊恩‧史蒂文森律師筆下的司法一點也不美,在日趨嚴烈的重刑文化影響下,竟造成美國社會上帶罪的新種性制度,而這種現代賤民大多數又窮又黑,史蒂文森嘆道:「貧窮的對立面並不是富有,貧窮的反義詞是正義」。

   一九四四年六月十六日,一名才十四歲、家境窮苦的黑人男孩喬治‧史汀尼(George Stinney)被送上「黃色媽媽」(執行死刑用的電椅)時,手上拿著一本《聖經》,身高不到一百六十公分、體重約莫才四十公斤的小喬治不得不坐在書上,否則他瘦小的身軀無法對應到電極……多年後,一名家世顯赫的白人男性在臨終前承認自己才是那起殺害兩名小女孩的凶手。近來,開始有人為小喬治案的平反而奔走……
   「這般黑暗處也有光亮。」

   作者史蒂文森在過去三十年間在暗處覓光,哈佛法學院畢業後,他便回到美國南方去當那些窮人、被監禁的人和死刑犯的律師代表。這本書以講述救援一名無辜死刑犯華特‧麥可米利安的平反過程為主線,再跳章穿插他投身幫助弱勢婦女、兒少的多個真實故事。從某個角度來看,他正是那在暗處兀自閃發的光。史蒂文森的祖母是黑奴之女,老喜歡緊緊地擁抱他到幾乎無法呼吸的地步,然後問:「布萊恩,你有感覺到我在抱你嗎?」這種不斷想「保持親密」的態度深深影響著史蒂文森(他在TED上的著名演說有非常鮮活的描述)。他是光,但不是神,並非每件救援都能成功。在本書第四章〈古舊十字架〉中,死刑犯赫柏‧理查森最終還是被送上電椅,他說,在行刑前「我給了赫柏最後一次擁抱,我抱得很久,一邊想著他說過的話」,當然史蒂文森早已知悉他的當事人執行死刑的時間,在行刑的前一週,赫柏提出一個奇特的請求,希望史蒂文森替他爭取走上電椅時能播放〈古舊十字架〉這首讚美詩,史蒂文森為他完成遺願,也在場「見證死刑」。我猜想,史蒂文森在〈古舊十字架〉樂音揚起的那一刻,應該隱約看到小喬治孤獨的坐在電椅上,沒有家人,沒有律師,沒有半個認識的人;或許也同時聽見老祖母的伴吟:「布萊恩,如果你保持著距離,就無法理解到最重要的東西,你要靠近一點」。正因史蒂文森能「靠近」死刑多一點,才得以體會到「死刑的抽象概念是一回事,但按部就班地執行每項細節,以殺掉一個已不具任何威脅性的人,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華特在史蒂文森和他的義務律師團隊的奔走下最後終能平反成功,華特離開監獄大門走向車子時,張開手臂緩緩地上下拍動,像是準備好起飛一般,在失去六年自由之後的此刻,他看著史蒂文森說:「我覺得我好像一隻鳥,我覺得我好像一隻鳥」(自由的感覺真好)。史蒂文森在反覆的救援挫敗間,日漸培養出成熟的體認,「理解到在成就正義的過程中,保有希望是多麼重要的事」。但如何能夠?又如何堅持?卷首引述「愛是動機,而正義是工具」這句話似乎暗示了什麼。又或許真切的回答是在祖母緊緊的擁抱裡。

   如果無辜的人被判有罪,沒有人是自由人。

   史蒂文森的愛與不忍有關,「眼睜睜地看著其他人遭受不公平的對待時,每一個人都脫不了責任」,這恰恰應照了馬丁‧路德‧金恩所說的「任何地方的不公正,都會威脅到其他地方的公正」。史蒂文森歷經三十年與不義案件的近身搏鬥,才漸漸相信我們用來衡量正義的真正標準,以及真正能夠衡量社會品格的方式,「在於我們如何對待那些貧窮、不受喜愛、遭到起訴、被定罪和被判處死刑的人」,而檢測一個社會品格的尺標正是同理心。「同理心的喪失,足以摧毀一個社會、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尊嚴;恐懼、憤怒讓我們變得好鬥、殘暴、不公和不義。」我們拿什麼對抗社會品格的日趨淪喪?眼見「推定有罪、貧窮、種族偏見,和其他數不清的社會性、結構性、政治性的因素交互作用後,創造了一個錯誤百出的系統,迫使數千名無辜的人至今承受著牢獄之災」,還能坐漠不視,袖手旁觀嗎?史蒂文森無力催動,只能低眉勸謂:「若失去仁慈之心,我們終將因此備受折磨」。

   在本書的後記,史蒂文森提到:「在一個溫暖的耶穌受難日早晨,我與一名因冤獄在阿拉巴馬州死牢裡關了近三十年的男子一同走出位於伯明罕的監所。安東尼‧雷‧辛頓三十年來,都被單獨監禁在五乘七呎的囚籠裡」,這名無辜者是美國第一百五十名因錯誤定罪遭判死刑,最後證明清白而獲釋的人。約莫在讀完本書後記之際,鄭性澤再審成功獲釋,二○一六年五月三日這一天的下午,我站在台中看守所鐵門外,要求所方人員讓我進去陪我的當事人鄭性澤一起走出監所,被委婉拒絕。七天後的五月十日,鄭捷被法務部長羅瑩雪火速執行槍決,當然循例不通知他的家人,他的律師也不可以知道。

   作家張娟芬在鄭性澤獲釋時有感而發:「司法人員必須深深把這件事刻進靈魂裡:人民,在你面前,會變得多麼卑微。秋霜化去是連一點聲響也無的,人民在司法面前就是這樣」,原來我們不只無光無影,還無聲無息。

   在雙「鄭」之間,我們遺失的何止是「仁慈」。

 

 

 
 
 
詳細資料


ISBN:9789863443483
叢書系列:不分類
規格:平裝 / 432頁 / 25k正 / 14.8 x 21 x 2.16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出版地:台灣
本書分類:社會科學>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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