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照-2  

 

本書所收錄,第一篇〈我有罪〉,第二篇〈我無罪〉,兩篇是各自獨立的故事,不同的犯罪情節,不同的手法,不同的反省。………
------by 作者【後記】








當拿到知言2016年的新書《我有罪.我無罪》時,坦白講,我一直以為這是一本單篇的小說。就連在讀完第一篇〈我有罪〉之後,我都還心想第二篇的〈我無罪〉肯定是在延續第一個故事,也許只是換成不同敘事者的觀點解讀同一個殺人案件。




一直到讀完第二篇故事,完全想像不出二者有任何一點關連時還是不放棄,以為自己讀漏了什麼,乃至作者【後記】,才發現原來知言的《我有罪.我無罪》,其實是由兩篇無關的中篇小說構成。








雖然兩篇中篇小說各自描述完全毫無關聯的兩個殺人案件,但,其中關於『有罪』或『無罪』一事,卻是兩篇巨有高度關聯性的探討。




讀過法律相關科系的書友很容易理解,所謂『罪』,有時候不是那麼『罪』。好比現行刑法裡面,特別是侵害社會法益的犯罪,有時候根本就沒有具體的被害人,但它仍然是罪,仍然要因此受罰。




而我們國家的法律有時也將『犯罪』分成有犯意的「故意」和無犯意的「過失」兩種,因為有無犯意的緣故,縱然發生同樣結果,但「過失犯罪」所需要負的責任相對而言通常是比「故意犯罪」來得輕。




這一種特別的定罪特色,在知言的《我有罪.我無罪》兩篇中篇小說中,展露無疑。








第一篇〈我有罪〉的主角殺人了,可是他殺妻子的原始動機是為了保護他們的兒子,因為主角知道,如果沒有及早作出這樣的舉動,可能有一天兒子就會因為母親的虐待而發生不幸的結果,因此他選擇殺害妻子,然後在兒子被安頓好之後出面自首。




為愛殺人、為保護自己深愛之人免於受其他人的傷害而殺人,算不算有罪呢?




在從前或許這樣的事情還有轉圜餘地,然而若將同樣事件放至於今日的台灣法律時空下,有罪,主角是故意殺人,一點也沒錯。








至於第二篇〈我無罪〉,則取材自前一陣子『伯母將鹽加入奶粉而導致小嬰兒死亡』的社會案件,另行改編主角母親與親生父親故事作為背景。




在真實社會案件中,這位加鹽的伯母是真的想殺死先生弟弟的女兒嗎?身為嬰兒的母親竟然能在多次餵食嬰兒喝奶時都沒察覺異狀,難道不也是一種嚴重的疏忽?




如果真要論起倫理上應該背負的罪,嬰兒母親也有極大的疏失吧?而嬰兒的伯母也沒有那般泯滅人性吧?




但由於種種巧合的搭配,令人遺憾的死亡事件仍舊發生了。








書名《我有罪.我無罪》,似乎也可以改成《我有罪?我無罪?》。沒錯,殺人之人,都犯了所謂現行刑法中明定的犯罪,也符合所有的犯罪要件要素。但,再換一個更寬容的角度看,什麼才是真犯罪?犯行有沒有必要判得那麼重或輕、甚至完全無罪?




知言的《我有罪.我無罪》說明了,每一個悲慘殺人故事的後面,可能都隱藏了更不為人道的不得已。犯罪之人罪行到底有多麼嚴重?其實都應該有更大的空間去思考。



 

 







我有罪.我無罪



•    作者:知言   
•    出版社:要有光   
•    出版日期:2016/10/05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9789869356732
•    規 格:平裝 / 238頁
•    出版地:台灣
•    本書分類:文學小說> 懸疑/推理小說> 華文懸疑/推理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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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naR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