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尤其想知道安柏是否會像她一樣擔心害怕。如果會,她最害怕的又是什麼:陌生人的粗暴態度,還是親人關係的崩裂。
最近十年來我迷上『法律』,除了辭去工作再度考進大學研讀法律系以外,我也思考和關心許多因法律而延伸出的議題,當然也包括這類書籍的閱讀和思考。
先撇開《壞女孩 ( The Wicked Girls)》一書中,最開始的【文學經紀人】譚光磊謝的精彩導讀序〈「非法重逢」的精采時空交集──談艾莉克絲.瑪伍德《壞女孩》〉,和包括故事大師/史蒂芬.金、《貝賽尼家的姊妹》作者/蘿拉.李普曼、《人魚之歌》作者/薇兒.麥克德米………,這幾位本身也是心理驚悚小說高手的盛讚。
我更佩服的是:《壞女孩》的作者艾莉克絲‧瑪伍德 ( Alex Marwood ) 在第一本小說處女作品中,就能以如此細膩的手法,寫出某些人性中的、因為『不得不』的不堪。
『有罪當罰』,這個道理在世界尚未正式出現一本形之於文字的正式法典出現之前,就被社會大眾所共同認可。
而『有罪當罰』的目的又為何呢?
懲罰加害者使其不再重蹈覆轍?給受害者和受害家屬一個勉強合理的交代?讓社會上的其他人知道了有所警惕?
那麼,加害者接受過懲罰之後呢?
我想一般人性思考都是接近的,受害者和受害家屬永遠覺得這樣的懲罰是『輕判』了加害者。
在此同時,與加害者或與加害者或受害者無關的一般民眾心裡在想些什麼呢?
我也要小心不要犯了同樣的錯誤?那個受足了刑罰而被釋放的加害人真的改過自新了嗎?倘若他又再犯?倘若他就在我的生活周圍?那他會不會在我生活周圍又再犯,造成我心理無時無刻不存在的無名受害壓力?
如果真有這樣的加害人出現,我們真的要相信執行刑罰期間的教誨,真的已經讓這些當初的加害者改過自新了嗎?我們要像對待一般平常人那樣對待他嗎?------可是假如他是貨真價實『血液中真正流淌著惡劣因子的壞坯子』呢?
艾莉克絲‧瑪伍德《壞女孩》,書中以三條主軸故事交叉進行著。
第一條故事主軸是描述25年前的那個夏日。
十一歲的小婕和貝兒為何會讓身邊的四歲小女孩死亡?這一整日從頭到尾到底發生過哪些事情?小婕和貝兒究竟是故意、還是不小心讓小女孩死掉?小女孩的死因與小婕和貝兒行為的因果關係有多大?該給予兩人怎樣的罪責和懲罰呢?
25年前這一個不平靜的夏日,作者艾莉克絲‧瑪伍德使用的每個文字或語詞,都值得讀者細細思考-----究竟該把四歲小女孩的死的罪責,通通怪到小婕和貝兒身上嗎?
還有沒有也應該要一併受到懲罰的其他人呢?這些人內心有所謂的『自責』嗎?
《壞女孩》書中其他兩條支線,則是經過了1/4世紀後的小婕和貝兒現在的真實生活。
因為未成年人受刑人保護法的緣故,她們得到了改名換姓、離開原生家庭、或被原生家庭拋棄的命運,進入不同的矯正機構。
然後由於命運使然,改了名字的女記者「克絲蒂」遇上了命案現場的遊樂場清潔主管「安柏」,不只是兩人偶然相遇的驚詫,還包括一連串的殺人事件發生在她們生活四周。
殺人事件本就不同於一般刑事傷害或偷竊案件,更巧合的是,兩人相遇的海濱小鎮連續發生了數起女性被殺事件,那麼,警方當然要大肆搜索調查,以平撫小鎮居民的憂心忡忡。
眼見克絲蒂與安柏的真正身分即將曝光,而且,不只如此,還有她們辛辛苦苦在25年間建立的生活,都有面臨毀於一旦的可能。
陌生人的粗暴態度?還是親人關係的崩裂?兩者同樣令人無法承受。
一般人要如何面對這些受完刑罰的更生人?又或者你的親人正是受完刑罰的更生人呢?
艾莉克絲‧瑪伍德的《壞女孩》說了一個很精彩、很精彩的故事。
或許讀者也可以思考一下《聖經約翰福音》中,耶穌說過的那一句:『你們當中誰沒有罪,誰就先用石頭砸她吧!』
壞女孩 The Wicked Girls
• 作者: 艾莉克絲‧瑪伍德 Alex Marwood @ 2012
• 譯者:王瑞徽
• 出版社:皇冠文化
• 出版日期:2014/03/31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9789573330660
• 規格:平裝 / 40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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