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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眠》的作者簡介中讀到這樣的說明:

       在拉許.克卜勒 ( Lars Kepler ) 這個筆名與意外暢銷的犯罪小說《催眠》背後,其實是一對在社會上已具聲望的作家夫妻檔亞莉珊卓拉.柯艾盧.安多利(Alexandra Coelho Ahndoril)與亞力山大.安多利(Alexander Ahndoril)。

  「我們兩人都很愛看懸疑小說與電影」,這是他們對本書背景的註解。「當我們決定試著合寫一本書,拉許.克卜勒這個筆名便誕生了。我們希望將這個新的作者身分和我們本身的身分加以區隔。………我們的企圖心是希望為這類小說帶來一種受電影啟發的新步調,以及意想不到的人物角色和謎團,將來拉許.克卜勒也會繼續以此為目標。」

 

所以說,想不到囉,這本百分百北歐式驚悚推理小說《催眠 ( Hypnotisören )》 (THE HYPNOTIST),原來背後是兩位知名作家合力創作的,難怪情節如此引人入勝。

 

 

 


由希臘神話中的修普諾斯(Hypnos) 而來的「hypnosis」( 催眠 ) 一詞,是在一八四三年由蘇格蘭外科醫師詹姆士‧布雷德首度賦予其現代語意。他用這個詞形容一種類似睡眠的狀態,但意識完全清醒、感覺完整靈敏。

即使直至今日,對於催眠的效力、可靠性與危險仍是意見分歧。這種矛盾情緒之所以延宕難解,應該是因為催眠技術遭到世界各地的騙徒、舞台表演者與秘密組織不當的利用。

純粹就技術而言,要讓一個人進入催眠狀態很簡單,困難的是如何控制催眠過程、引導受催眠者,進而詮釋與利用催眠結果。要想徹底精通深度催眠,只有靠大量的經驗與技巧才能辦到。現今世界只有少數幾位醫師,被公認為真正精通深度催眠。

 

 

 


在一樁慘絕人寰的滅門血案中,精神科醫師艾瑞克被警方要求協助,希望艾瑞克能對躺在加護病房中、奄奄一息的唯一生還者------滅門血案中的兒子約瑟進行催眠,因為在警方的判斷中,這名倖存的兒子曾經親眼目睹兇手。

 

警方的判斷沒錯,艾瑞克進行催眠術也相當成功,他讓躺在病床上與死神搏鬥的約瑟親口說出:他自己正是殺死父母親及妹妹的兇手。此消息一傳出,社會與論大加踏伐警方與艾瑞克的作法,因為這公然違反了刑事偵查程序,同時也侵犯了人權。

 

 


艾瑞克同時要承受來自媒體和社會四面八方湧入的批評聲浪,同時也得不到妻子西蒙娜的諒解,因為艾瑞克在十年前也曾經因為對病患實施催眠,造成對他個人事業及家庭非常大的影響。

 

就在西蒙娜絕望想提出離婚要求之時,應該還躺在加護病房約瑟殺死了一名病房護士逃跑了,而艾瑞克夫妻從小患有血友病的寶貝兒子班雅明卻在某一天深夜裡被人帶走了。

 


是誰帶走班雅明?自己都還是重傷的約瑟有可能嗎?

還是就如西蒙娜的資深刑警父親所說的,這是艾瑞克故佈疑陣,其實帶走班雅明的不是別人,正是艾瑞克。

同時,十年前到底在艾瑞克的事業上發生過什麼事情,讓他誓言從此不再對任何人進行催眠?是因為艾瑞克毀掉這個承諾,才會造成班雅明的失蹤嗎?

一連串的問號排山倒海而來………

 

 


北歐式驚悚推理小說因為充滿著冷冽異常得氛圍,所以算是推理小說中我個人比較偏好閱讀的類型。在我們印象中,北歐應該是個充滿溫馨、彼此互助的社會嗎?然而從這兩三年來不斷被翻譯成中文作品的小說中,還有拉許.克卜勒的《催眠》當中,這樣溫馨如耶誕老人的神話似乎已經被推翻------其實北歐某些治安死角和全世界各地一樣恐怖、一樣不堪。

 

 


《催眠》一書中還有一個令我相當訝異的地方,催眠居然也可以運用在小團體治療上?我其實有點納悶是,我以為催眠要一對一效果比較好,因為醫師才能專心問診。以小團體方式進行,大家同時都被催眠,但是要討論什麼呢???我蠻好奇,因為書中艾瑞克的小團體治療實驗最後也是以失敗告終------我想小團體治療固然有相當效果,但不能適用於每一種情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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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眠       Hypnotisören  (THE HYPNOTIST)

• 作者:拉許.克卜勒   Lars Kepler
• 譯者:顏湘如
• 出版社:大塊文化
• 出版日期:2011年10月
• ISBN:978986213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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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naR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