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賽德克巴萊——史實全紀錄
作者:王擎天
出版社:典藏閣
出版日期:2011/08/01
內容介紹:
「霧社事件」與「賽德克族」的真相
日治時期的「模範番」賽德克人為了什麼抗日?已「皇民化」的花岡兩家人何以舉家自戕?日軍又是如何鎮壓謀策,讓賽德克人互相殘殺?賽德克族起事六社,幾乎因為此事件而「全部滅族」?
本書帶你穿梭時空,從史前台灣住民談起,先概述了日治以前波瀾壯闊的台灣史。書中特別敘述賽德克族與日人的互動關係、恩怨糾葛,以及霧社事件始末。並由文化理解的角度,帶你認識台灣22族原住民文化,以及賽德克族的組成與分立,糾正以往錯誤的族群認同印象。透過本書精心的說明與圖示,你將了解台灣最悲壯的原住民抗日故事,並更深一層認識台灣原住民豐富的文化內涵。
新書內容搶先看:
認識賽德克族
高山族第十三族,也是官方認定的原住民第十四族,即是賽德克族。早在清朝的文獻中即可見到該族的記載。日治時期的人類學家,雖然發現賽德克族與泰雅族在語系上的差異,但兩者同樣有文面、出草等文化,故仍將其歸類在後者。而賽德克族與太魯閣族則有共同的起源與文化,卻在居住地域的迥異下分道揚鑣。
人類學家對賽德克族的歸類
日治初期,人類學家伊能嘉矩在《台灣番人事情》中將以埔里社為圓心的四周原住民,皆歸類於泰雅族,其中便包含霧社賽德克人。但因為伊能嘉矩本人未能實際探訪所有埔里山區,因此無從分析泰雅族與賽德克族的差異,自然標示不出「賽德克」這個群體。但往後的人類學家在為台灣原住民分類時,即使沒有將「賽德克」單獨列為一族,大多卻能認可賽德克族有異於泰雅族的獨特部分。
一九一二年總督府民政部理番本署出版的《理番概要》中,已經特別標示出賽德克的相對位置。一九一四年,舊慣調查委員小島由道在調查報告書中,則提到世居霧社、一向被歸類於泰雅支派、自稱「賽德克」的幾個部族,其自稱、語言、風俗、傳說皆與純粹的泰雅族不同。五年後,調查員佐山融吉在泰雅族的分類過程中,列出本族有七十二個社,其中包含賽德克族的道澤、德克達雅、土魯閣三群,以及花蓮地區的賽德克人。因原住民各族間習俗大同小異,在資料未臻完善下,佐山氏不敢斷定賽德克族完全「異於」泰雅族,但仍將此條目另外分出。
然而與佐山氏的報告同年出版的《台灣番族志》作者森丑之助,卻為了分類管理的方便,建議總督府將賽德克人直接歸至泰雅族管理。森氏的考量點是為了讓總督府減輕管理原住民的負擔,但其用意是政治性的,而非學術性的。
隨後的藤崎濟之助則認為,若以「語言」作為分類標準,賽德克族應從泰雅族中獨立出來,但分類標準若是「文化」,兩者則應合為一族。
一九三九年,生物地理學家鹿野忠雄提出,賽德克人與泰雅人雖有居住地理上的差異,體質、語言、風俗習慣亦不同,但兩者仍應合為一族,唯須給予不同的「亞族」稱謂。
如此分類與稱謂,影響甚為深遠,一般對泰雅族的印象皆是下有「賽德克亞族」與「泰雅亞族」兩個族群,戰後來台的學者基本上也是沿路鹿野氏的論點再行闡釋。一直到賽德克族透過基督教長老教會的力量,組成有別於泰雅族的一群開始,才逐漸走向族群正名的道路。
賽德克族的出草
賽德克族人除了對入侵的敵人獵首外,於舉行播種祭與收穫祭時執行的獵首行動也是屬於祭祀的範圍。播種祭儀前的獵首是祈求Utux(賽德克人所信仰的神靈)賜予豐收,收穫祭儀後的獵首則是感謝Utux的庇佑與賜福。因應收穫祭所派出的獵首團代表了部落的威勢,大都由頭目帶頭出獵,出獵之前會先派出先遣隊探查該次獵首的地點與對象,而獵首團必須敬候Utux的應允。
在那個年代,人口愈多的部落就愈壯大,部落愈壯大族群就愈強盛,可知部落時期賽德克族人對人丁旺盛的渴望。因此,「獵首祭」為賽德克族人因部落增加了一個人力及為部落迎接一位新夥伴而慶祝的儀式。由於賽德克族人獵首的首要目的是「增加部落的人力」,因而對行獵的對象有其一定的規範:不獵孩童;不獵婦女,尤其懷有身孕者;不獵老者;不獵殘障者。
對死亡的概念
賽德克人對死亡的觀念:「善終」,族人臨終時,家屬有人在旁看顧,即所謂「正常的死法」。
死者的遺體會埋於死者床下,而善終的祖靈是部落的守護靈,會暗助病患使之痊癒,狩獵時幫助獲得大量獵物,亦能透過夢卜讓子孫們預知當日行事吉凶等。
「凶死」是指族人臨終時無人在側看護,且作惡多端又死於非命,遭人遺棄死在屋外等,此死狀的靈魂將會成為一個惡靈,所以會埋葬於離家屋有一段距離的郊外,或是穀倉下。
「Seediq Bale」、「Gaya」、「Utux」是什麼?
Seediq Bale漢譯為「賽德克巴萊」,Seediq是「人」之意,Bale是「真正的」,因此Seediq Bale意為「真正的人」,是西賽德克族「德克達雅群(Tgdaya)」的自稱。
西賽德克族的三個子群,對「賽德克」的發音有些微不同。前述的德克達雅群自稱Seediq Tgdaya,道澤群自稱Seejiq Toda,而土魯閣群自稱Sediq Truku。原住民委員會對「賽德克」的正式寫法採用「Sediq」。
賽德克族的Gaya類似泰雅族的Gaga,為「祖訓」、「規範」之意。
泰雅族的Gaga有三層意涵:
一是遵循特定規範形成的社會範疇,包括祭祀團體、血族團體、狩獵團體等;
二是應遵循的規範或實然的秩序,在泰雅族的語言中,Gaga一詞字面上即為「祖先的話」之意,因此,舉凡人際相處上的倫理、宇宙間的秩序、生活技術的指導、祖先的遺訓等,皆是Gaga的一環;
三則是個人特質可供社會檢視與共享的外顯部分,一個人從走路姿勢、說話言語,到耕作能力、肢體動作等外在行為,皆為此人的Gaga,由於每個人的Gaga有強弱的不同,故可透過儀式,共享他人較為強壯的Gaga。
Gaga的三個層次並非個別獨立,而是密不可分的。
在賽德克人的一生當中,皆受到Gaya的規範。根據Gaya,賽德克人從大樹上出生,生命源頭來自霧社的白石山上。男人要能獵首(出草),女人要會織布,之後得到文面的資格,文面代表已成人,才能結婚。而死後必須以文面作為標記,才有辦法渡過彩虹橋與祖靈團聚。
Gaya除了規範族人從生到死的一切,勇士也能根據Gaya證明自己的清白,一個尊嚴受到羞辱的賽德克勇士,透過「獵首」——執行gaya,便能洗刷恥辱、重新被族人接納。因為獵首的同時面臨的是自身致命的危險,因此若能成功獵到人頭,意味著取得祖靈的認同。
一九一四年,人類學家森丑之助提出Utux為「靈魂」、「神」,也是「妖怪」之意。可見Utux在賽德克社會中是以多樣的面貌出現。泰雅族人與賽德克族人的傳統信仰觀皆相信靈魂不滅,故其對靈魂絕對敬畏,並發展出祭祀靈魂的儀式。賽德克人將祖靈稱為Utux,亦即他們所信仰的「神」。
祖先的靈魂有善惡之分,善與惡來自主觀的認定,發揮守護的作用即是善神,而遇到阻礙的力量則是惡神作祟。根據賽德克族的傳說,人死後會經過一座靈魂之橋(即Hakaw Utux),順利過橋便能與祖靈相會。但屆時有出草戰績的男性,與懂得編織的女性才能過橋,否則便會被丟下橋,被大螃蟹神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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