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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圖狂也會迷路,地圖癖注定對地圖一見鍾情!
                 
 
  
 
Google Maps 成了夢幻的地圖烏托邦,那我們還需要畫其他地圖嗎?
如果一張地圖可以改變全世界,那麼美國國會圖書館的五百五十萬張地圖可以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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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所有地圖都會讓我們看到兩種地方:我們去過的地方,以及我們從沒去過的地方。

「我們很快就會在邊界相遇,」鮑伯•迪倫(Bob Dylan)如此唱道。

美國著名益智競賽節目《危險境地!》開播以來,連勝紀錄始終止於8場,直到肯恩•詹寧斯在2004年參賽後連勝74場,成為該節目連勝紀錄保持人,贏得2,520,700美元獎金,也是美國無人不曉的傳奇人物。
 
1974 年出生於華盛頓州的肯恩•詹寧斯,幼時隨著擔任國際法律公司和甲骨文公司亞太區法律顧問的父親,先後在首爾(1981–1992)和新加坡 (1992–1996)生活十多年。後舉家返回美國,畢業於楊百翰大學,修習計算機科學系和英文系雙學位。在《危險境地!》出賽期間,他擔任猶他州醫療保 健服務機構CHG Healthcare的軟體工程師。
 
一路過關斬將、天文地理近乎無所不知的肯恩•詹寧斯,在美國深受崇拜,大家認為他一定埋首 書堆飽讀經典,但他卻說自己從小最愛讀地圖,小時候睡覺時枕頭旁放的是一本「漢默得」出版的厚重世界地圖集。本書敘述他從小到大對地理不變的愛戀,並且探索為什麼地圖一直讓他,以及全世界各地的發燒友們,如此著迷。
 
肯恩•詹寧斯帶領讀者進行了一趟地理迷的世界旅行,從倫敦地圖展到國會圖書館的深處,從國家地理競賽中青春期前的天才們到Google Earth的電腦工程師。每一章都深入地圖文化中一個不同的面向:海拔高點征服、大地尋寶遊戲、公路地圖集競賽,甚至是虛構小說與奇幻故事的地圖裡描繪的 「虛構地產」。他也探討了地圖繪製如何形塑我們的歷史,並主張繪製與閱讀地圖的慾望,在今天仍跟過去一樣重要。
 
從「此處有惡龍」的大發現時代的羊皮紙地圖,到小學教室裡旋轉的地球儀,到數位地圖與GPS的後現代革命,本書充滿了引人入勝的細節、令人著迷的奇聞軼事,還有發人深省的分析。如果你自己 就是根深柢固的地圖愛好者,又或甚至你是會在超市裡迷路的地圖文盲,肯恩•詹寧斯都能當你的嚮導,帶你進入地圖迷的奇異世界。
 
 
 
◎地圖說的是另一種故事。地圖的終結,是發現的開始。
 
 
「地理是關於塵世的學科,卻是天堂般美好的科學。」
――哲學家柏克(Edmund Bruke)

 
 
2011年,IBM超級電腦華生(Watson)對戰益智競賽節目《危險境地!》兩位前冠軍,其中一位便是本書作者肯恩•詹寧斯。超級電腦擊敗人腦,但擁有地圖腦的詹寧斯對地圖和地理知識的奇特痴迷,為我們揭露出一個獨特又迷人的世界。
 

在每一張地圖上,每條疆界線、每種色彩、每個標示點都是一種巨大的象徵,都有著不為人知的祕密。為什麼地圖的上方一定要是北方,而不是南方?為什麼美洲莫名地一定在地圖中心?為什麼政治分界比實體的地理分界清楚?為什麼列出這個城市,但不列那個城市?為什麼台灣被標示為一個國家,但巴勒斯坦卻不是?
 

南韓希望推翻日本對地圖上一些小島所主張的主權,一群剛果和烏干達的官僚想知道雙方的交界究竟是在維多利亞湖中的哪裡,大英帝國曾將統治的領土統一畫上粉紅色來團結國家。簡單的一筆,就界定了誰不在我們這邊。
 

昔日我們靠羅盤指引方向,今日智慧型手機才是我們知道自己在哪裡的標準配備。美國有十分之一的大學生無法指出加州在地圖上的哪裡;超過一半的學生找不到芝加 哥、冰島或亞馬遜雨林;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學生知道莫斯科和雪梨的位置。每一個地名都成了地圖上的一個小點,電子地圖成了世界的入口。
 

在地圖上,我們的眼睛可以在空間中自由遊蕩。Google的1公分1像素即時地圖將讓世界更遼闊,但同時世界也變小了一點。未知的邊境已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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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恩•詹寧斯Ken Jennings

1974年出生於西雅圖市郊,在首爾度過少年時期,楊百翰大學(Brigham Young University)畢業。
 
著有《紐約時報》暢銷書《金頭腦》(Brainiac),描述他在美國廣受歡迎的益智競賽節目《危險境地!》(Jeopardy!)中史無前例的連勝紀錄; 《肯恩•詹寧斯的百科知識年曆》(Ken Jennings' Trivia Almanac);以及最新力作《因為我說了算!》(Because I Said So!)。
 
他和妻子、兩個孩子,以及一隻叫做「班卓」(Banjo)、情緒非常不穩定的拉布拉多犬,住在西雅圖市郊。
 
www.ken-jennings.com
 
 

 
譯者簡介 李淑珺


台大外文系學士,輔仁大學翻譯研究所中英文組碩士,英國劍橋大學、蘇格蘭聖安德魯大學進修。曾任長榮航空機上CNN新聞翻譯,於實踐大學教授翻譯課程,並曾教授及演出佛朗明哥舞。現為自由譯者,專職翻譯書籍,譯作橫跨心理學、文學、建築、藝術、歷史等範疇。


譯作累積達五十餘種,包括《美麗男孩》、《滅頂與生還》、《神奇城堡》、《非零年代》、《躁鬱奇才》、《彼得潘》、《亞法隆迷霧四部曲》、《狂野的夜》、 《我心姊妹》、《巴黎女孩的廚房探險》,以及獲國民健康局推介好書的《熟齡大腦的無限潛能》與《老年憂鬱症完全手冊》等。翻譯問題歡迎來信討論指 教:sara0322@gmail.com
 

 

 

 

第1章         怪癖/偏心率  Eccentricity

名詞:橢圓地圖投影法造成的變形

「我的傷口是地理。」――康洛伊(Pat Conroy)


大家都說,一直要到你把放在父母家儲藏室的最後一箱東西搬出來,你才算是真的長大成人。如果真是如此,那麼我相信當我放在父母家的紙箱不斷發霉褪色的同時,我會永遠稚嫩青春、長生不老、無憂無慮,就像《格雷的畫像》(The Picture of Dorian Gray)裡的多瑞安•格雷(Dorian Gray)一樣。我知道,每個人都有相當分量的垃圾堆在父母家的閣樓或地下室裡,但是堆滿我父母家車庫一側,8英尺高的紙箱小山並不是典型儲物癖收集的零碎雜物,而比較像是《法櫃奇兵》(Raiders of the Lost Ark)最後一個鏡頭裡的巨大倉庫。


我上次回家時,跋涉走進這堆混亂當中,希望能解救出一個裝著我童年時樂高玩具的塑膠桶。我沒找到樂高,讓我六歲的兒子很傷心,但我驚喜地發現一個箱子的側邊,用我十幾歲時比較端正的字跡寫著我的名字。那箱子像是我的青期與童年的考古挖掘現場,最上面是R.E.M.搖滾樂團的混錄錄音帶和《間諜》雜誌(Spy),接著往下經過由《星際爭霸戰》(Star Trek)的小說與《雷神索爾》(Thor)漫畫書形成的地層,最後結束在我少年痴迷嗜好的最原始巖盤:一本「漢默得」(Hammond)於1979年出版的世界地圖集。


我沒想到我從箱子最底下拉出這巨大的綠色地圖集時,會感覺到像普魯斯特(Marcel Proust)那樣回憶如潮水湧來的刺激。陽光照亮的粒粒灰塵在飛舞中凍結;來自天上的和聲響起。


我在七歲時存了好幾個月的零用錢,才買下這本地圖集,而它從此成為我最寶貝的東西。我記得它有時候晚上就睡在我床頭的枕頭旁,就在大部分小孩子放著心愛毯子或泰迪熊的地方。我翻著它的頁面,看到它被愛惜的程度就跟任何心愛的絨毛玩具一樣:有厚墊的封面上的金色字體已經磨損,角落有了凹痕,裝訂也已經損壞到大部分的南美洲都掉了出來,被上下顛倒地塞回去。


直到今天,我還是會很自豪地坦承自己多少算是個地理迷。我知道美國每一州的首府――嘿,我甚至知道澳洲每一省的首府呢。不論到哪一家飯店,我進入房間後的第一個動作都是翻開裡頭有著很爛的城市地圖的觀光導覽雜誌。


在我祕密的旅遊目標裡,我「死前一定要去」的地點不是像雅典或大溪地這樣無趣的地方――我要去造訪人跡罕至的奇特地方,例如西維吉尼亞州的威爾頓(Weirton,美國唯一一個兩邊各靠著不同州界的城市),或位於加拿大努納武特區(Nunavut)的維多利亞島(Victoria Island,全世界最大的「三重島」的所在)。 但我在翻閱這地圖集時逐漸想起,我童年時對地圖的熱愛並不只是偶一為之的癖好。我簡直可以廢寢忘食。


在那時候,我可以盯著地圖看上好幾個小時。我是個狼吞虎嚥飢不擇食的讀者。而且我強烈地察覺到,一頁熱騰騰的達爾(Roald Dahl)的兒童小說或《偵探男孩》(Encyclopedia Brown)系列小說,我大約三十秒鐘就看完了,但地圖集中的每一頁都是幾乎取之不盡的寶藏,藏滿了地名、形狀和地方,而我非常欣賞那深刻又全面的感覺。


旅人會回到他最愛的一個地方許多次,在同樣一家小餐館點同樣一道菜,從同一個觀景點望向落日。我也可以在沙發上神遊,做同樣的事,一再享受我過去就看過的熟悉情景,同時又總能驚喜地發現新的細節。你看,阿拉巴馬州的阿德默(Ardmore)距離它的鄰居,路易斯安那州的阿德默(Ardmore)只有100英尺――但是阿拉斯加州的聖喬治(Saint George),跟南卡羅萊納州的聖喬治(Saint George),卻相距4,303英里。又如,阿拉伯國家阿曼最北端的穆桑達姆半島(Musandam Peninsula)蕾絲般的海岸線,就像一片複雜破碎的雪花延伸入荷莫茲海峽(Strait of Hormuz)。


小孩子最愛在複雜的汪洋裡搜尋新的細節。就是同樣這個原理,讓《華德在哪裡?》(Where’s Waldo?)系列書籍賣了數不清多少本。


繪製地圖的人必定知道這點――對許多地圖迷而言,細節並不只是手段,而是目的。此刻在我書桌旁的辦公室地球儀相當小巧,但它還是設法容納下美國西部各式各樣窮鄉僻壤處的小村莊:堪薩斯州的科爾(Cole);德州的阿爾平(Alpine);俄勒岡州的伯恩斯(Burns);北達科塔州的莫特(Mott,人口數:808人,和一個城市街區或兩個曼哈頓的上東側差不多)。連亞利桑那州的阿霍(Ajo)也可以入選,而且它甚至還不被承認為鎮――它在官方紀錄上只是一個「人口普查指定區」(census-designated place, CDP)。除了任何人都只有在車子剛好沒油時才會造訪以外,這些地點還有什麼共同點?首先,它們都有很簡潔俐落的簡短名字。其次,它們都是方圓數英里內唯一的東西。因此,它們剛好填補了地球儀上的一個空白處,而使這個產品可以看起來像是包含了密集的資訊。


但是我也記得,在我年輕的心裡還有另一個不相上下的強烈本能:我也熱愛地圖可以點出未經探索的地方,暗示著冒險的可能。康拉德(Joseph Conrad)在《黑暗之心》(Heart of Darkness)的開頭描寫了這種衝動:


我還是個小伙子時,對地圖有很大的熱情。我會盯著南美洲,或非洲,或澳洲看上好幾個小時,沉浸在探險的榮耀裡。那時候世界上還有許多空白,而當我看到地圖上一塊格外誘人的空白(但所有空白都如此誘人),我就會用手指著它說:「等我長大,我要去那裡。」


當我是個「小伙子」時,地圖上還有(現在也依舊有)幾個大部分空白的地方:西伯利亞、南極洲,以及澳洲內陸。 但我知道這些空白之所以空白,不只是因為它們貧瘠不毛而且偏遠荒涼;它們之所以空白,是因為沒有人真的住在那裡。


地球上的這些地方算是,嗯,蠻爛的。所以我從來不曾像康拉德筆下的馬洛(Marlow)一樣,用手指著格陵蘭的冰河,然後說:「以後我要去這裡!」不過我喜歡知道世界上存在這樣的地方。即使一張地圖上標示了所有類似亞利桑那州的阿霍這種小地方,總還是有些地方是神祕未知的。


除此之外,還有那些驚人的地名。我與地圖共處時,經常伴隨著自言自語的喃喃聲音:非洲的河流名(「盧瓦拉巴河[Lualaba]……賈巴河[Jumba]……林波波河[Limpopo]……」),還有安地斯山脈的山峰(「阿空加瓜峰[Aconcagua]……耶魯帕哈峰[Yerupajá]……尤耶亞科山[Llullaillaco]……」),還有德州的各郡(「玻璃公雞[Glasscock]……科曼契[Comanche]……死史密斯[Dead Smith]……」)。它們是進入另一個世界的通關密語――我相信,在很多例子裡,它們甚至比地方本身更神奇。


我的第一份地圖集用很細小的字體,在每張地圖下方,列出了數千個城鎮的人口,而我會細讀這些列表,尋找人口少到滑稽的地方,例如加拿大薩斯克其萬省的斯科茨加德鎮(Scotsguard,人口數:三人),或緬因州的希柏茲高爾鎮(Hibberts Gore,人口數:一人)。 我夢想著有一天能住在這樣榮耀的地方――是會很孤單沒錯,但想想看你會多出名!緬因州希柏茲高爾鎮唯一一個居民,可以在世界地圖集上被特別提到!嗯,幾乎算是了。


對我而言,每個地方的形狀,就跟地名同樣引人入勝。它們的輪廓充滿了個性:阿拉斯加是個胖嘟嘟的側臉,微笑面對著西伯利亞。緬因州是個拳擊手套。緬甸有條像猴子的尾巴。我讚賞大致上呈長方形的領土,例如土耳其和葡萄牙,還有波多黎各,因為它們在我眼中顯得健壯而可敬。但我不喜歡像科羅拉多州或猶他州這樣方方正正的長方形,因為那完美的幾何形狀讓它們像是強加到全國地圖上的虛假部分。


我也會立刻注意到兩個區域有些許類似的輪廓――例如威斯康辛州和坦尚尼亞,密西根湖和瑞典,夏威夷拉那伊島和南卡羅萊納州――而認定它們必然是某種地理上的靈魂伴侶。直到今天,我在地圖上看到英屬哥倫比亞省時,仍會覺得它是比較有肌肉的加州,就像那裡的加拿大人一定是比較結實又有肌肉的加州人一樣。


這些地圖的形狀在我眼中有獨立的生命,跟它們代表的真正土地是分開的兩回事。當你盯著地圖太久,就像一再重複同一個字一樣,它原本的意義會被完全剝除。烏拉圭對我而言不再代表一個真正的國家;它就只代表那個形狀,那一滴稍稍傾斜的淚珠。我在闔上地圖集後,還是可以看到這些形狀,看到它們的殘影漂浮在我的腦海裡。


我祖父母家樓上的臥室裡,多節的松木鑲板有許多圈圈和螺旋,讓我想到遙遠地方的峽灣與礁湖。停車場上的一灘水像是佛羅里達州的奧基喬比湖(Lake Okeechobee)或黑海。我記得我第一次在電視上看到戈巴契夫時,立刻覺得他出名的胎記看起來就像是泰國的地圖 。


等到我十歲時,我摯愛的漢默得地圖集已經只是我臥室書架上眾多地圖集收藏的其中之一。我父母稱它們是我的「Atli」,但即使在當時我也相當確定這不是地圖集(Atlas)這個字正確的複數。公路地圖集、歷史地圖集、隨身地圖集。我希望我能說,我會用科學家的銳利眼光細讀我的地圖,看著那些分水嶺、砍伐林地和人口密度,說一些聽起來很聰明的話,例如:「啊,這裡一定是板塊的隱沒帶(subduction zone)。」但我想我不是那種地圖迷。


我剛開始並沒有察覺到地圖上展現的生態,或地質,或歷史,我只是被它們的規模、它們微小的字體,還有它們秩序井然的形式所吸引。我爸爸也喜歡地圖,但他偏好客廳裡那本黑色的,菲利普出版社(Philip’s)於1970年代出版的英國地圖集。裡頭的地圖全都是地形圖。地形圖是用鮮明色彩表示地形的地圖:綠色表示低海拔,褐色和紫色表示高海拔。


他喜歡能夠想像地圖所描繪土地的實際地形,但是我偏好漢默得和國家地理學會(National Geographic)出版的,簡單明瞭的政治分界地圖,城市鄉鎮都清楚地標示在淡色的土地上,邊界則用鮮明的色彩描繪出來。


事實上,我直到今天都討厭地形圖。它們在我看來顯得無趣過時,像是1960年代威嚴的學校女老師用盡力氣在黑板前拉下來的東西。 但原因不只於此。我必須承認,我喜愛地圖,除了因為它們可以說明關於真實世界的資訊之外,也是因為它們呈現的秩序與細節。一張好的地圖不只能實用地重現某個地方;它本身就是一個美麗的體系。


地圖比文字的歷史更早,所以我們當然不可能有文字紀錄,記下地圖製圖學上類似牛頓被蘋果打到的時刻,例如某個史前的採集狩獵者說:「嘿,親愛的,我今天畫出了全世界第一張地圖。」科學期刊,甚至新聞頭條,不時就會敲鑼打鼓地宣布又發現了「全世界最古老的地圖!」。但這新發現的古老地圖不論是畫在西班牙的某個洞窟裡,或雕刻在烏克蘭某根長毛象象牙上,還是刻在愛達荷州蛇河(Snake River)旁的一顆大石上,都有一個共同點:總有一堆惱怒的學者爭論說,不,這不是地圖;這只是一個圖表,或一幅風景畫,或宗教物品,但不是真正的地圖。


當一幅神祕的畫在現今位於土耳其的新石器時代安納托利亞聚落恰泰土丘(Çatalhöyük)出土時,發現者梅拉特(James Mellaart)宣稱這有八千年歷史的文物是這個區域的地圖。他表示,畫在牆的底部,狀似骨牌的盒子代表村落,而上方有兩個突起的橘底黑點的形狀,一定就是鄰近的雙錐形哈桑山(Hasan Dağı)。地圖製圖家都為之瘋狂,歷史學家和地質學家甚至細細研究這幅畫,想尋找該火山在史前爆發的歷史。只是後來出了個問題:之後的研究者認定這塊有黑點的物體可能不是指火山:而是一張攤開來的豹皮。


上面並沒有噴出的熔漿,只有一整組的爪子。因此,喔喔,這幅壁畫根本不是一幅地圖。考古學家居然無法分辨豹皮和火山,這樣丟臉的無能,其實和我在祖父母家的木鑲板上看到海岸線,是同一種症狀的表現。這叫做:地圖強迫症(cartacacoethes),就是無法控制地會在任何地方都看到地圖。


許多早期的原型地圖確實和現代地圖有些類似之處,但這個界限很模糊:它們主要的重要性可能是在藝術上或精神意義上。我們今日會與地圖聯想在一起的根本特質,是經過數千年逐漸演化而來。例如,我們首先在五千年前的巴比倫黏土寫字板上看到基本的方向指引,但是距離的標示則要到三千年後才出現――目前最古老的例子是遺留自中國周朝的一面銅刻板。之後又過了好幾百年,我們才看到至今留存最古老的紙張地圖,大約是基督時代留下來的,描繪伊比利半島的一張希臘紙草紙。第一個玫瑰羅盤出現在1375年的加泰隆尼亞地圖集中。


「面量圖」(choropleth map)――在不同區域用不同顏色來代表某個衡量尺度的值,就像大選開票時電視上的紅―藍色地圖一樣――最早可追溯到1826年。


但如果說地圖的「發現」歷史是緩慢而漸進的,現代地圖迷在小時候發現地圖的過程卻像穴居人發現火時一樣:是在閃電般的一瞬間。在你看到那張地圖的那一刻,你的頭腦就被重新配置了,而且或許永遠無法回復。就我而言,這決定命運的地圖是我在三歲時收到的聖誕節禮物,一幅美國五十州的木頭拼圖――你知道那種地圖,佛羅里達州上裝飾著棕櫚樹,華盛頓州上畫著蘋果。


而在我的地圖上,內布拉斯加州上令人困惑地畫著一家子的豬。密西根州的兩個半島被連結成一片拼圖,以至於我有好幾年都相信密西根是一塊像女人手提袋似的,左右各突起一塊的土地。


對其他小孩而言,則是爸爸書房裡的地球儀,或在客廳的粗毛地毯上攤開的地圖集,或全家人去優勝美地度假時在加油站拿到的免費地圖。(20世紀的許多美國地圖迷,似乎跟21世紀的許多美國人有著同樣的開端:都是在別克車的後座孕育出來。)但不論是什麼地圖,都只要一幅就夠了。地圖癖(cartophilia),對地圖的愛戀,總是一見鍾情的。它必定是天生注定的,就寫在我們的基因某處。


幾世紀來都是如此。例如那幅奪走我的地圖童真的木地圖拼圖。這類地圖可以追溯到1760年代,當時它們被稱為「拼幅地圖」(dissected map),而且是極受歡迎的玩具,是現代所有拼圖玩具的始祖。


對大多數維多利亞時代的兒童而言,他們的第一幅地圖,通常是在家裡或學校裡的聖經上第一頁的地圖,因為「聖地」的地圖經常是浩瀚的「生出」或「看哪」等古語的汪洋裡,唯一彩色的一頁。沒有什麼比長達兩小時關於《耶利米哀歌書》(Book of Lamentations)的枯燥講道,更可以讓單純的地形圖相較之下突然顯得如此迷人!


單單這一頁對年輕人的吸引力,可能就超過聖經其他部分全部加起來――貝克特(Samuel Beckett)在《等待果陀》(En attendant Godot‎)中講過一個笑話,說他的兩個主角佛拉迪米爾(Vladimir)和艾斯特拉岡(Estragon)從來沒讀過福音書,但很清楚記得他們的聖經地圖裡的死海是「非常漂亮……的淡藍色」。偉大的英國植物學家虎克(Joseph Hooker)曾經在給好友達爾文(Charles Darwin)的信中寫道:他第一次看到地圖,是在主日學上看到「大洪水前的世界地圖」。


他說他在「稚嫩的年輕歲月」中花了好幾個小時研究這地圖。這張地圖引發他持續一生對探索與科學的興趣,也在其間幫助達爾文發展出演化論。


到了20世紀,當小孩子不再有那麼多時間面對聖經時,他們學校教室牆上不可避免的地圖,也有同樣的作用:讓他們在有關分數或《強尼•崔曼》(Jonny Tremain)歷史小說的枯燥獨白逐漸變成《花生米》(Peanuts)漫畫電視特集中老師講話的「嗡嗡」空白噪音時,有東西可以盯著看。我直到此刻才明白我之所以知道澳洲各省所有首府的真正原因:我二年級時的桌子就在掛著世界地圖的公告欄旁邊。我的頭距離達爾文市、阿德雷德市,還有,嗯,荷巴特市(Hobart),(看吧?我還記得)只有幾英寸。如果我當時高一點,說不定現在就變成是印尼或日本的專家了。


最近我開車載我的朋友托德去機場,途中談到他的度假計畫時,他才出櫃說,其實他自己有點算是地理迷。(我剛好已經認識托德很多年,但到現在才發現我們有這個共同點。地圖迷有時候會生活在櫃裡多年,對地圖的愛戀顯然是現代僅存的無法大聲說出的愛。)他誇口說,因為小時候花了無數時間研究地圖,因此他仍舊可以隨口說出世界各國的首都,而我們就這樣度過剩下的車程。


我們都發現,我們講錯的首都都不是那些鮮少聽聞的(蒲隆地首都是布瓊布拉〔Bujumbura〕!千里達與托貝哥的首都是西班牙港〔Port-of-Spain〕!),而是很大的歐洲城市,例如斯洛伐克首都布拉提斯拉瓦(Bratislava),以及烏克蘭首都基輔。為什麼?因為這些城市都有同樣的罪過,都是在冷戰結束後才成為國家首都,這時我和托德都已經不是愛背誦地圖的九歲大孩子了!顯然我們的地理知識就像你爺爺對個人電腦的知識一樣:都終止在1987年。


我懷疑有這種狀況的人絕不只是我和托德而已――許多人對地圖的飢渴(地圖胃口〔mappetite〕)都是在童年時到達顛峰。一部分原因是任何人,對任何事,都不可能像一個著迷的七歲大孩子那麼執迷;我很確定我的兒子迪倫這星期想到恐龍的程度,絕對勝過有史以來任何一個成年的古生物學家。而下星期則可能是太空船,或捕蠅草,或跑車。


但是地圖似乎確實有些特點會讓兒童對它們尤其難以抗拒。想想看:大多數一本正經的、古老時代的嗜好都是讓人到中年才會突然迷上,好讓他們的青春期兒子感到丟臉的。例如你的老爸會突然迷上狄西蘭爵士樂(Dixieland),或賞鳥,或在地下室裡自己釀啤酒。但地圖的愛戀卻非如此,你若不是在熱愛汽水的年紀迷上,很可能就一輩子都不會了。


事實上,我記得我對地圖的狂熱在大約青春期時突然冷卻――你很快就發現,知道荷屬安的列斯群島的所有島嶼,並不會受到女孩子歡迎。在大學時,有一段很短的時間,我曾有一位好相處但書呆子的室友,名叫雪爾登(Sheldon)。(請注意:這書呆子的典型名字不是我為這個故事故意捏造的!)雪爾登是那年9月開學後第一個搬進公寓的,而等我們其他人到時,他已經把整個地方――客廳、廚房、臥室――都貼滿了《國家地理雜誌》(National Geographic Magazine)中的地圖。我翻起白眼,無奈接受了絕不會有任何女孩子踏進這公寓的事實。


但如果是在小學三年級時,我一定會為這發展高興地衝上天,立刻要雪爾登跟我勾手指,發誓做我最好的朋友,並且和他一起在他的活頁檔案夾後面畫出哥斯大黎加的詳細地圖。


因為,在小學時,我深信我是全世界唯一有這種感覺的人。我確定,我沒有任何一個朋友會在放學後,急著跑回家去看地圖集。但在之後許多年裡,我逐漸意識到,這件事,不論它究竟是什麼,都是確實存在這世上的:有極少數的人類莫名強烈地熱愛地理。我將在《歐普拉脫口秀》(The Oprah Winfrey Show)中看到一個三歲小孩可以在地圖上指出每個國家,而心想,嘿,那就是小時候的我。


我將讀到報導,說「多走一哩路俱樂部」(Extra Miler Club)的一個會員已經造訪了美國的三千一百四十一個郡,或看到一幅約克鎮戰役(Battle of Yorktown)的古地圖在拍賣會上以100萬美元賣出。而我心想:這一切是打哪兒來的?


我可以從我自己的人生故事,我的《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Portrait of the Artist as a Young Man),輕易看出這些地圖迷都屬於我的部落,但是我對我們共有的部落文化與信仰卻困惑不解。為什麼地圖對我而言曾有――而且我想,至今仍有――這麼重大的意義?畢竟地圖只是整合資訊的一種方式――不是通常會孕育出偏執痴迷的那種東西。我從沒聽過有人宣稱他對杜威十進位分類法有特別的愛戀。我也沒遇到過執迷圓餅狀比例圖的宅男。我認為索引在它所扮演的角色上應該很稱職,但是它們會激發出狂熱的痴迷嗎?


地圖,這種以圖畫描繪世界及我們與世界關係的方式,一定有些與生俱來的特別之處,使我們著迷,對我們召喚,讓我們在發現房間裡掛了一幅地圖時,目光就無法望向別處。我想對這件事追根究底。我想藉此機會去探索,對我們這些業餘地理迷和地圖迷而言,最後的一塊「空白」:究竟是什麼謎樣的東西,挑起我們對地圖的執迷?那就是我要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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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日期】 

2013年3月11日起至2013年4月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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