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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 2 Nov 2012
短篇小說要有亮點,中篇小說要有能夠說服人的結構,當然在此之前,小說不管多長多短,先要有相應於其內容所需的敘事口氣與節奏。這是我在今年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評審中,最強烈的意見。
容我大略的(因而也必然是粗糙的)分別:寫小說有一部分是工匠手藝,另一部分則是藝術追求。篇幅愈長,手藝部分占的比例就愈高。
長久以來,聽了許多人云亦云的批評,說當代小說之病,病在沒有故事,所以不好看。這是一種誤解小說,將小說與故事混淆了的里巷之言,根本錯失了小說真正的價值。小說不是故事,小說是找到一種特殊的、獨特的、對的方式來將故事說出來。
精采的小說,不一定有精采的故事。倒過來看,有精采的故事,也不必然就能成為精采的小說,關鍵重點不在於說了什麼故事,而在如何說。冷靜地說、激動地說、刻意若無其事地說、誇大張揚地說、諷刺地說、嚴正地說……都是小說可以選用來說故事的方法。
找到對的方法,錘鍊出像是專門為了這樣的情節、情緒而打造的文字,往往不是靠靈感、靠天分,而是靠反覆思考、練習的手藝。沒有這樣的手藝,寫不出好小說來。
在這個共同的文字、腔調琢磨的基礎上,短篇和中篇,因為規模不同,而有了各自不同的主要挑戰、難關。中篇難在維持一條漂亮的敘事線,把眾多的角色和情節聯絡起來,產生合理的前後關係,讓讀者不至於疑惑、質問:為什麼寫這個?為什麼不寫那個?放進了許多材料撐起那樣的字數,不能沒有結構,不能不營造出清楚的邏輯,讓人明瞭為什麼小說不多寫一點,也不少寫一點。如果一個中篇給人留下的印象是少寫一點也可以,再多寫一點也可以,那就成了流水帳了。
相對地,成功的短篇小說必定要能讓敘述充實飽滿,不能看起來像是小腳放大或片段摘要。短篇小說的藝術性,在於能夠打破宿命的文字線性前後次序,創造出一種空間的假象。中間會有一個象徵或一個人物或一段情節或一種氣氛,在閱讀中閱讀後如浮雕般展現,甚至撲襲而來,使得讀者渾然忘卻了這象徵、人物、情節或氣氛,原本是埋在一堆線性排列的文字中。
這是我挑選評判小說時,最在意的一些基本標準。關於決審中各篇作品的好壞意見,現場實錄記得很明白了,就藉這頁篇幅試著將評審會上沒有機會仔細說的這些話,試著好好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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