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得不承認,自己完完全全敗給《兩個威爾 (Will Grayson, Will Grayson)》這本書的創意和巧思了!
一開始,我是從第一章第一頁按照著順序一直讀下去,讀到大約第四、五章我有些小納悶,嗯?怪了,我記得威爾有父親,而且父母親都是腫瘤外科醫生啊,怎麼會變成威爾的母親說,籌不出錢想給他買輛汽車呢?
我想,一定是因為我閱讀過程太不認真了,錯過某些事情,或者又誤解了作者的意思才會這樣。沒關係,讀第二遍的時候再仔細看看威爾的父母親到底發生什麼事情。
然後,我又繼續讀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
嗯???咦???
(大家千萬不要誤會,我不是在湊讀後心得的字數------這本書有意思到根本不必湊字數,我還擔心自己寫太多哩!)
先前那個跟我一樣未成年的『法國風』朝聖者衝到我面前問:「你是誰?」
我站起來說:「呃………我是威爾‧葛雷森。」
「威、爾、葛、雷、森?」他以驚人的速度拼出這個名字。
「對呀,你為什麼那麼問?」我問。
這孩子看了我一秒鐘,似乎以為我是在唬弄他,最後他終於說:「因為我也叫威爾‧葛雷森。」
「媽的,不會吧。」我問。
「媽的。」男孩回答。
(ps.『法國風』是一間專賣色情DVD的商店)
就是這關鍵性的一段,讓我反反覆覆看過好幾遍,等我終於弄懂時,心想:不會吧!作者真是太太太……太高明了。
兩個同樣名為威爾‧葛雷森的十多歲青少年,原先彼此不認識,但卻各自過著苦悶而青澀的青春期。
雙親都是醫師的威爾,父母並不因為忙碌的工作而疏忽關懷他,相反地,他們利用每一個可能的時間與家人相處,隨時給予威爾關懷,甚至連威爾的將來都幫他安排好了;既然父母都是醫師,那威爾想當然爾高中畢業後,就是要進大學醫學院讀書。
關於這點,威爾沒有意見,他想,聽父母的安排就可以了。威爾可不想像他那已經公然出櫃的好朋友泰尼一樣,隨時隨地以最吸引他人目光的所有方式告訴別人:「我是男同性戀者。」
一來,威爾不是同性戀;二來,威爾實在厭煩了好朋友泰尼為了幫他澄清這件事,就拼命地要把他跟珍妮配成一對。------說實話,珍妮長得不錯,人也很不錯,只是------威爾覺得,交女朋友很麻煩,但是不交女朋友也很麻煩。
雙親離異的另一個威爾,在網路上認識了一名名叫『以撒』的男網友,每天讓威爾活下去的動力就是,一到了放學時間,他就可以和以撒在網路上天南地北的聊天。這個以撒,透過網路和威爾分享生活中的喜、怒、哀、樂,威爾感覺自己喜歡上了以撒。
他們約好了見面的時間與地點,星期五晚上七點,芝加哥市區,一間名為『法國風』的商店。一個出人意表的故事就此開始以最吸引讀者的方式繼續進行下去………。
我實在想給《兩個威爾》的作者各六顆星星。
這本由約翰‧葛林和大衛‧賴維森(John Green & David Levithan) 合寫的《兩個威爾》,其精采程度完全不輸給我前一次閱讀過的、由兩位作家合寫的另一本五星級小說------尼爾.蓋曼和泰瑞.普萊契 ( Neil Gaiman & Terry Pratchett )的《好預兆 (Good Omens)》。
在《兩個威爾》一書中,兩個年紀相近的威爾,雖然家庭背景完全不同,但是卻同樣有著青少年對自我認同和情感價值觀的探索困擾。
異性戀的威爾由於最要好的朋友泰尼是公開的男同志,因此引來週遭同學誤會的眼光,但是威爾並不因此排斥或遠離泰尼;相反地,無論出於自願或被泰尼所強迫,多年來他一直陪伴在泰尼追求同志權利的各種活動上。
威爾不排斥同性戀,也不討厭異性戀;異性戀的威爾只是很害怕面對和某人成為戀人之前的曖昧期,以及之後可能的分手和心碎。
另一個威爾,面對強烈追求他的女同學莫拉,常常有無處可躲的感覺,他並不討厭莫拉,但是從兩人相處過程中,他卻發現『喜歡』與『愛』是不同。
當威爾經由網路的虛擬世界認識以撒之後,他確定了自己喜歡的對象的性別,而且他想勇敢地面對這一切。更何況,經過這種種陰錯陽差之後,他除了有男朋友泰尼的勇敢示愛以外,還結識了同為出櫃同志身份的同學基甸。基甸默默地協助同性戀的威爾經歷出櫃的過度期間。
我喜歡約翰‧葛林和大衛‧賴維森的《兩個威爾》,書中寫青少年的生活與感覺和校園生活的種種,真實得讓我有回到高中時期的感受。
朋友間默默支持對方的友情----包括無條件、也毫無理由地願意包容對方的種種,只因他就是你最要好的朋友,那種感覺,也讓我覺得《兩個威爾》這本書讀來貼心且溫暖。
兩個威爾 (Will Grayson, Will Grayson)
• 作者:約翰.葛林&大衛.賴維森 (John Green & David Levithan)
• 譯者:黃涓芳
• 出版社:尖端
• 出版日期:2011年05月17日
• ISBN:978957104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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