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信向師母報告和那人分手一事
居然被師母劈頭說妳『crazy』!
師母還說,對愛情應該抱持的態度是『to be』
而不是像妳這樣的『to have』
????????
非常難以理解地想了很久
『to be』在妳概念裡有點 不得不 或 別無選擇
因為不得不 所以『to be a daughter』
因為基本教育法 所以某個年紀以內的小孩只好鼻子摸摸『to be a student』
所以把自己放置在『to be』是件很可怕且沒有退路 又要扛責任的爛差事
『to have』多輕鬆自在呀?!
因為個人意志的心血來潮 因為參不透的世間因果開始發生
所以人開始想『to have something』
但人是有自由的
設若有期約 只要熬到約定期間一過
就可以選擇『to have』或『not to have』
You have a flower.
I don’t have a flower.
都一樣自然尋常呀??
難道邏輯上不是這樣解釋的嗎???
對愛情應該是『to be』而不是『to have』
師母這次拋出的課題 真讓妳想不通………
(是不是可以雙手一攤 聳肩說 這屬於無解的價值觀差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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