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立體書封.jpg

 

回想當初,我是被死亡吸引而他則是渴望父女間的缺憾。當時我們都具備對方所需要的條件,看來就像那些恩愛的情侶,自以為對方是自己的唯一。

但我卻可笑地褻瀆他理想中的女兒形象而他則是放棄再染紅那雙沾滿血汙的手,像是故意找理由與對方拌嘴似的,只可惜我們都是不擅言詞的人。

於是我們又失去了牽絆兩人的藉口。

 

 

 


華文創作八千子的《證詞》,該怎麼說,記憶中好像因為書封和作者筆名,誤會成是翻譯的日文輕小說,所以才買來看的。

 


故事一開始,作者的文字用運用很了得,有一種說不出的魅力,感覺上翻譯作品應該不可能出現這樣的優美文字,趕快翻讀作者簡介,於是才發現這整個都是我的誤會。八千子的《證詞》是第三屆尖端原創小說大賞逆斯流「特別獎」得獎作品!原汁原味的華文創作。

 


故事有趣在作者安排的時間序,用倒推再倒推的方式敘述兼解謎,讀者乍一讀可能無法理解,要一直讀到書最末,才彷彿瞭解了整篇故事的來龍去脈。但這麼一來,閱讀過程中曾經有謎團或好奇,似乎也因為故事的不斷倒退回到前段故事尚未發生時,因此被不小心忘記了。

 


老師為何一再殺害女童,故事中有交代原因嗎?小杏跟著老師一起到幾個被殺女孩當年的埋屍處,將這些原本完全不會被發現的骨骸一一取出,再放置在容易被發現的地方,這又是出自何種心態?

 


老師是成人,有能力控制孩子是一種理所當然,但是小杏只是個10多歲的小學生,她如何控制老師?並且做出一連串想也想不透的行動?

 


於是我又把八千子的《證詞》以龜速方式細讀了一遍,上面的謎團在第二次認真閱讀,仍然是謎團。我想了很久,而且最後因為想不出為何,只好給出我個人很不願意使用的「變態」一詞------老師是變態,小杏也是變態,當兩個變態以特殊心情而相遇和相結合時,一切都無法以既有的邏輯解釋也都為此而被合理化。

 

 

 


我屬於老派的讀者,閱讀上似乎也容易將作者設計的主角年齡與行為,用自己老派的角度去看待。因此總覺得孩子至少要到了十四、五歲以上,才會開始有獨立思考的餘裕。所以在閱讀華文或日文輕小說時,總覺得這樣設計孩子的年齡是不是還太小呢?對於小杏不符合年齡的各種行為當然也覺得太早熟,感覺小杏應該要到了高中階段才能萌生殺人意圖,這樣才算合理。

 


也許我真的太老了,要開始懂得接受,「小學生懂得故意殺人,不算是非常態」這個說法?(笑)

 

 

 

證詞


作者:八千子  @  2018
繪者:天之火
出版社:尖端出版 
出版日期:2018/11/07
語言:繁體中文
ISBN:9789571083094
規格:平裝 / 296頁
出版地:台灣
本書分類:文學小說> 懸疑/推理小說> 華文懸疑/推理小說

 

 

 

未命名.png

 

轉載自~~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803458

 

《證詞》內容簡介


「暑假時,我和爸爸出了趟遠門。
 即使和爸爸在一起讓我非常開心,但我很清楚這不是普通的家族旅行。
 實際上,我們是為了爸爸的女兒們以及埋藏老師的屍體而來。」


   ★第三屆尖端原創小說大賞 逆斯流「特別獎」得獎作品!


   ★評審評語
   「在這本書中,作者很有巧思運用各種不同的角色人稱、時間軸來講述一起事件。這些視角可能是置身事外的一般大眾,也可能是人格異常的犯罪者,一開始閱讀時可能稍嫌混亂,但樂趣也隱藏在其中。」


   ★超人氣繪師「天之火」精美繪製封面!

 

真相隱藏在我們的證詞當中。


【二○一三年三月】

 我和林宇宸雖然老早就認識,但絕對稱不上是朋友。原以為兩人之間不會有任何交集,直到我們在學校偶然撿到一本記載許多失蹤少女資料的筆記本──凶嫌似乎是這所學校的某個人。在調查過程中我竟逐漸被筆記本的內容所吸引,我發現自己竟羨慕起那些死去的女孩,嫉妒她們被人關愛、被人所惦記……


【二○一六年八月】

我和龔杏霙已經有一陣子沒見面了。雖然我們本來就不算關係良好的朋友,僅是為了確保對方守住某個祕密而保持聯絡。某天半夜,我接到她的電話,電話另一頭的她反常地向我提出會面的要求。當我暗忖究竟發生什麼事時,她告訴我那個糾纏她多年的男人死了,而下手的很可能就是她自己。
 

 

 

 

作者簡介

 八千子


一九九六年生。畢業於台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現就讀英國萊斯特大學法證學系。

夢想是寫一本封面有可愛女孩子的書,如今夢想達成了,所以新的夢想變成寫兩本封面有可愛女孩子的書。

 

 

 

 
詳細資料


ISBN:9789571083094
叢書系列:逆思流
規格:平裝 / 296頁 / 14.5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出版地:台灣
本書分類:文學小說> 懸疑/推理小說> 華文懸疑/推理小說

 

 

 

 

 

arrow
arrow

    TinaR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