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信向師母報告和那人分手一事
居然被師母劈頭說妳『crazy』!


師母還說,對愛情應該抱持的態度是『to be』
而不是像妳這樣的『to have』




????????




非常難以理解地想了很久




『to be』在妳概念裡有點 不得不 或 別無選擇
因為不得不   所以『to be a daughter』
因為基本教育法    所以某個年紀以內的小孩只好鼻子摸摸『to be a student』
所以把自己放置在『to be』是件很可怕且沒有退路  又要扛責任的爛差事




『to have』多輕鬆自在呀?!
因為個人意志的心血來潮  因為參不透的世間因果開始發生  
所以人開始想『to have something』


但人是有自由的  
設若有期約   只要熬到約定期間一過 
就可以選擇『to have』或『not to have』


You have a flower.
I don’t have a flower.
都一樣自然尋常呀??     




難道邏輯上不是這樣解釋的嗎???


對愛情應該是『to be』而不是『to have』


師母這次拋出的課題    真讓妳想不通………

(是不是可以雙手一攤  聳肩說   這屬於無解的價值觀差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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