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載自《婦研縱橫》第98期「南方婦運史」專題   第20~25頁

感謝  作者  前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  張淑娟總幹事  同意全文轉載

另以此篇文章獻給我的恩師------已逝的  中山大學  吳寧遠教授

相信  所有  經歷過  民國80至90年代   台灣南方婦女運動史的 姐妹和朋友

都難以忘懷  恩師 

吳寧遠教授  對 高雄市婦女福利 所做出的種種劃時代性的 政策指導與努力奉獻




文  張淑娟  前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總幹事  




談到南方婦運,不能缺「高雄市單親家庭扶助辦法」的催生運動。多年後回想參與的過程,感觸甚深。

 
「高雄市單親家庭扶助辦法」是全國第一個專為單親家庭福利而設制的法案,也是高雄市婦女團體第一次連結力量運作成功的法案,為往後南方婦運建立良好合作模式。


話說1991年------那是對單親極不友善的父權年代。「喪偶的可憐,離婚的活該,未婚生子的咎由自取」;每當有青少年問題見報時,必先檢視是否來自單親家庭,單親家庭被框上「問題家庭」的標籤。不管任何原由成為單親家庭,都是父權社會的公敵。


1991年3月,高雄晚晴創辦人黃露惠,捧著台北晚晴姊妹的小額捐款25萬元就南下。第一場記者會捲起一陣旋風。我是當年的採訪記者。






我與晚晴


我,一個廣播人,因公司體制規定,40歲被強迫退休。


當年廣播電視從業人員尚未納入勞基法,我所服務的正聲廣播公司有一個奇怪的人事管理規章,第一線的廣播人若未轉行政職,男性45歲、女性40歲就須強迫退休。5年的退休差異的邏輯來自︰男人要養家,女人則不必。這是我第一次意識到女性在職場上的受歧視。


可笑的是,我於1991年9月30日退休,同年10月7日,廣播電視業納入勞基法。如果我晚出生幾天,可能現在還在廣播線上。
   

命運跟我開了個大玩笑,卻也讓我在女人最成熟的中年轉了一個大彎,進入新成立的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擔任總幹事,拉開全新的工作領域和性別平權的新視野。






高雄晚晴


協助離婚及婚姻邊緣婦女是晚晴主要宗旨。因此,其成立無疑是公然對父權社會的挑戰------正式宣告南部離婚及婚姻邊緣婦女將集結力量,顛覆過去傳統價值的貶抑,走出女人自己的路。


許多婦女知道高雄晚晴後,既高興又怕受傷害,因為自己確實需要被協助,卻又擔心被貼標籤。但是,高雄晚晴成立後的第一年仍聚集了400多位會員。藉著定期演講、讀書會、親密小組聚會及各項成長團體課程,分享並找到支持的力量。






歧視的高牆


由於家庭結構不斷改變,全台單親家庭比例佔10%以上,單親家庭已非個別家庭問題,而是社會結構現象。但社會政策仍視單親家庭是破碎的、問題的「不幸家庭」。


草創時期的高雄晚晴文宣打得猛,辦活動、發新聞稿、接受媒體訪問…每週見報,受訪不斷。目的是鼓勵還躲在黑暗角落的姊妹有勇氣走出來,也希望藉此讓社會大眾瞭解、尊重並接納單親家庭。很快的,高雄晚晴有了「三多」------即個案多、姊妹多、活動多;但父權社會的高牆也讓組織有了「二少」,就是經費少和社會支持少。後者讓我們吃盡苦頭。


舉個實例。1992年立委選舉,高雄晚晴和某財團合作列演講活動,一切底定後,該財團突然撤出。其負責人說:「家族推出一位女性候選人,年輕、形象清新,晚晴會員都是一些『歷盡滄桑』的婦女,和候選人的清新形象不合,會讓選民有不當聯想」。


第一場講師是高知名度的作家李昂,說好每場一萬元講師費,外帶北高飛機票。這下經費沒了,怎麼辦呢?我只好跟李昂實話實說。李昂也生氣了:「免費,我去了。」名師的義氣相挺讓人感動萬分。演講會開場,我說了這個「歷盡滄桑」的故事。隨後,「清新」形象的候選人落選了,只差48票。少的不就是這些「歷盡滄桑」的女人的選票!


一群女人集合起來,轉換成的巨大能量,不容忽視。






看見機會


姊妹們從輔導、陪伴、活動參與中生出力量;組織也從服務過程和相關問卷調查中發覺到單親婦女的共同需求,即「經濟困難、子女照顧和教育、就業、社會適應及居住問題」等。個別的支持無法解決整體單親家庭的困境。做為單親的代言團體,高雄晚晴有責任反應出這不利的真實面。


1994年底高雄市長選舉。國民黨候選人吳敦義將「加強照顧單親家庭」、「實施單親創業貸款」納入其婦女政策。當選後,我們緊盯其承諾。1995年3月,晚晴接受社會局委託辦理「高雄市單親家庭需求研討會」,市府將據以擬定「高雄市單親家庭服務方案」。當天,相關局處首長、婦女實務工作者、學校代表、單親姊妹帶著孩子一起參加。之後,經由婦女團體及中山大學吳寧遠教授與市府多次討論,方案出爐。1996年1月15日,「高雄市單親家庭服務方案」在市政會議中遭擱置。女人怒吼了,動員開始。


媒體大篇幅的報導標題:「吳敦義騙取選票」。婦女團體開始連署,準備召開公聽會;社會局表示將針對此案再緊急協調。婦女團體則以「單親家庭福利問題是問題」新聞稿回應。


1996年1月25日,市府召開跨局處會議。但,方案縮水了,國宅處處長質疑︰「如果單親福利辦得好,會不會有鼓勵離婚之嫌?!」如此的大男人思考,點燃婦女團體的憤怒。高雄晚晴開放電話傳真,接受民眾討論;同時連結婦女團體表達嚴正抗議。1996年2月9日,婦女團體聯盟應吳市長邀約,公開討論「高雄市單親家庭福利政策」。當時提出七項訴求,其內容和結果如下表:

項目

訴求內容

會議結果

尊重並接納單親家庭,幫助他們而非可憐他們,瞭解他們而非歧視他們。

同意

統籌相關局處及民間團體意見,訂定「高雄市單親家庭扶助法規」,以做為單親福利的法源依據,並於半年內完成。

同意

普查轄區內單親家庭生活狀況,確切掌握數據及需求,以作為編列預算,提供服務之重要參考依據。

同意

補助中低收入單親家庭六歲以下子女全民健保自付額。

 

階段性先考慮單親家庭及身障人士3歲以下子女健保醫療自付額補助。

開辦中低收入戶單親家庭房租補助,每月每戶3000元。

涉及層面較廣,造成社

會不公平,暫緩實施。

開辦中低收入戶單親家庭子女托育津貼。

同意

每年提供13%自購住宅貸款名額,讓單親成員優先申購。

涉及中央法規,專案報

請內政部核定後再行規劃。

   
以上的衝撞結果,雖不滿意,但可接受。


接著,社會局委託中山大學吳寧遠教授參考國外單親福利及市府財源狀況,草擬「高雄市單親家庭扶助辦法」。為求法規的周延性,婦女團體同意延至1997年2月底前完成草案,經市政會議討論通過後,再送市議會審議。


等待期間,我們邀請四位跨黨派女議員組成的「鐵百合問政聯盟」,共同辦了一場公聽會。議會力量自此正式加入。






一場文字遊戲


1997年3月10日,市政會議審查「高雄市單親家庭扶助辦法」,沒料到「辦法」被矮化成「高雄市單親家庭扶助要點」。


婦女團體再次集結,發「單親家親家庭扶助辦法,沒有『辦法』」新聞稿,並向市長提出要求︰將『要點』改回『辦法』,於該會期送市議會審議,並單獨編列單親家庭扶助項目,避免排擠掉原本就為數甚少的婦女福利預算。


過程中,市長以『辦法』須經市議會同意、預算難以掌控、且須送內政部備查等理由,堅持單親家庭扶助不能有『辦法』。他說:『不訂『辦法』才能抓緊『要點』照顧單親家庭 ;有了『辦法』後,市府反而沒有『辦法』落實單親扶助措施。』意即,有『辦法』時即無『辦法』,無『辦法』時即有『辦法』。


吳市長大玩文字遊戲,我們敗下陣來。






爬越高牆


為了推動市府大機器,由婦女團體、學者專家、市議會「鐵百合問政聯盟」組成「高雄市單親家庭福利政策監督小組」,定期監督與公佈市府相關單位執行單親福利的成效。對市府形成極大的社會壓力。


同時,晚晴和「鐵百合問政聯盟」取得共識,由楊色玉議員提案立法。市議會開議,我們赴議會旁聽質詢。偕單親成員和幼兒到議會陳情,大家手拉手唱著「我們還要相依靠」的歌曲。共有11位議員一起聲援,女議員們更紅了眼眶。


1997年12月15日,高雄市議會三讀通過「高雄市單親家庭扶助辦法」。高雄市單親家庭福利終於有『辦法』了,這是全國第一個專為單親家庭所立的法案。而我們前前後後總共花了三年半時間。


單親家庭,爬越過第一個社會政策的高牆。


十八年後回想當時的單親家庭議題倡導和運動,似乎轟轟烈烈,但相較於現今各類社會運動的動能和戰略方式,顯得小了很多。但仍這是南部婦女團體第一次聯手衝撞出的成果,為高雄市的單親家庭留下「有需要時」的法源根據。之後,晚晴規畫『單親家庭扶助網絡』;再則,當時的高雄市社會局長江綺雯選上立委,把高雄『單親家庭扶助辦法』的理念帶到立法院,促成了全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的通過,適用於全國婦女。






後記:感謝的話


高雄市婦女團體之所以連結快速,要感謝高雄基督教家庭協談中心運作多年的「家庭工作支持團體」,這團體的成員都是婦女與家庭組織工作者,大家定期聚會,分享個人與組織的工作經驗,相互支持。






感謝一起奮戰的婦女團體和個人:


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的工作團隊和眾會員姊妹、高雄市一葉蘭同心會、高雄市女性行動協會、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高雄市基督教家庭協談中心、高雄市基督教家庭服務協會、高雄市親愛家庭協會、勵馨基金會高雄站、女工團結生產線、人本教育基金會、兒童青少年曙光協會、中山大學吳寧遠教授、普羅法律事務所王炯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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