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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鍾怡雯】

2012.10.07


文學獎多到可以產生專業參賽者,或者所謂收割部隊。得獎再多讀者或評審都認不出這人的風格……


兩年前的事,不吐不快。某報的散文決審,其中兩篇題材特殊的自傳體散文有「虛構」之疑。四位評審各執一辭,於是主辦單位決定單刀直入,當下去電詢問兩位作 者所寫是否「屬實」。寫原住民題材的作者老實承認,純屬虛構。他理所當然落選了。另一位寫自身愛滋病「痊癒史」的作者大言不慚,此乃自身經歷。於是他得獎 了。得獎的是馬來西亞同鄉。這篇散文流浪過幾個文學獎,等待的不外乎這一刻,二十萬。那年是報社慶祝六十年,獎金特別高。


這件事可以分成兩個層次談。散文可以虛構嗎?似乎是90年代末,小說家以小說參加散文得獎了幾次,因此引發討論和爭議。這問題太長篇大論,先略過。第二個 問題比較值得關注。參賽者的道德問題。得獎人顯然預設了散文應該「寫實」,也很聰明的預知來電用意,用謊言得了一次大獎。本來在台灣這會是個沒人知道的祕 密,沒料到剛好同鄉在。同鄉我當下很錯愕,馬來西亞的寫作圈子那麼小,來來去去就那些人,我可沒聽說誰得了愛滋。然而跟這位參賽者素未謀面,沒有查證,也 就不好說什麼。


我從一開始就沒有投票給這篇散文,主要是它的技術問題。羅列硬梆梆愛滋病資料,古狗一下就有。散文平鋪直述缺乏感情,似乎在旁觀他人的疾病。最要命的是, 作者說自己歷經了發病和治療的過程,包括使用雞尾酒療法和運動等,最終戰勝疾病,現在痊癒得外表完全看不出。可能嗎?愛滋病耶。還說他得愛滋病很怕家人知 道,治療過程極為保密。既然如此,為何寫出來?文中把發明雞尾酒療法的何大一寫成何大安。在這篇散文裡,這要命的筆誤可是關鍵性錯誤。何大安老師應該很高 興,他比何大一有名。


回歸到文學獎的基本問題。文學獎是寫作的競技場,寫手的競爭,得獎各憑本事和運氣。然而「文學」獎事關文學,我們總是對它有多一點美好的想像,跟得獎同樣重要的,譬如,反省和自覺,譬如,誠實。虛構的散文得獎我沒意見,投票嘛,一翻兩瞪眼,少數服從多數。


上述例子只是文學獎的冰山一角,還牽涉到另外一個問題,這位作者消費了愛滋病,也消費同志,同時也利用了讀者或評審的同情心。我最有意見的地方在這裡。文 學獎是創作,不是算計。占文學獎最大宗的親情散文如今也有消費之嫌,一而再消費自己的父母親,或者祖父母,或者兒子。同樣的主題寫了又寫,再感人再真實的 生命經歷,也要彈性疲乏了吧?我很難想像一位作者翻來覆去都在寫同樣的人物,鉅細靡遺,裡裡外外,為求效果不惜下重手或重口味的也有。他不煩,讀者也煩了 吧?評審讓這樣的作品一再出線,評審也應該反省。我在《一百年散文選》序文提過的觀點,這裡再引一次:


台灣的文學獎實在太多了,多到氾濫。地方性、財團法人、宗教或者什麼性質令人眼花撩亂,名堂記不起來的文學獎。平面媒體的發表空間有限,文學獎本來是新人 練筆或出頭的管道,它絕對具有正面而積極的意義。然而這幾年來文學獎已經氾濫到了應該檢討的地步。按常理推論,文學獎的蓬勃應該代表文學創作能量的勃發, 實驗的前衛的推陳出新的,被主編們埋沒掉超越時代眼光的佳作,應該在這些百花齊放的文學獎裡出現。我應該掘得到寶,不論是寶石或璞玉。


事實不然,而且比率非常低。文學獎只是假象。散文獎項生產三到六篇散文,我很懷疑,真的有那麼多寫作人口嗎?文學獎究竟是把餅做大抑或稀釋文學?又或者, 這是全民寫作的年代?然而文學從來不會是什麼全民運動(除了寫作,全民有很多比寫作這件事能夠做也做得更好更值得鼓勵的),除非我們把文學規範打散,從頭 再來。更何況全民寫作是非自發性,被動的寫作狀態之下產生,有點命題作文的意味,跟地方文學獎一樣,背後太多跟寫作無關的政治或商業思考,以為這可以讓文 學大興,無疑把文學過於簡單化。文學的生產過程非常複雜,絕非單一外力可以速成。真要鼓勵創作,不如辦幾份雜誌報紙,增加發表園地來得實在。地方文學獎多 的是面貌模糊,聲口一致的親情散文。地方政府、參賽者,乃至於評審全都應該反省。


文學獎多到可以產生專業參賽者,或者所謂收割部隊。得獎再多讀者或評審都認不出這人的風格。文學獎不再是晉身文壇的通行證。對重要的文學獎得主一點印象都沒有。沒人要讀文學獎得獎作品。當這些負面評價越來越多,我們該好好反省文學獎。


我還是比較懷念我們那時代,還戴著光環的文學獎。只怕神話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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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naR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