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福.jpg  

 

六歲小女孩在往斯德哥爾摩的火車上失蹤了,慌亂而不知所措的母親莎拉向警方報案,負責處理本案的警方從莎拉身上看見種種被家庭暴力留下的痕跡,於是轉而清查小女孩父母的關係。


小女孩的母親曾有好幾次向警方報案遭到丈夫暴力虐待,但是奇怪的是,丈夫總能拿出不在場證明。兩人的婚姻已經走到盡頭,即將商議離婚及孩子監護權的問題,因此,警察自然而然憑著直覺將辦案方向指向行蹤不明的父親身上。


小女孩的母親說,她不認為丈夫是會突然將小女孩帶走,而不留音訊的人。但是警方卻在父親的電腦裡發現一張張不堪入目的兒童色情照片,並且由往來電子郵件發現,父親相當熱中參加各式兒童色情集團的活動------包括這次聯絡不上,也可能是去參加一個極其齷齪的派對。

 


警方負責偵辦此案的有三位警員,兩位資深男性警員艾立克和彼得------他們都是屬於傳統由警校畢業、一路從小警員慢慢往上爬的警探,因此他們很自豪自己有一種『屬於資深警察才有的直覺』,這個直覺告訴他們,小女孩失蹤和戀童癖的父親脫不了關係。


另一位負責的警員則是女性,芙蕾卡是就讀普通大學、專長家庭暴力分析,由學術單位轉任警職的。因此在另外兩位男同仁的眼中,芙蕾卡完全不具有『警察才有的直覺』。她每提出一個問題或疑點,其他同事就覺得那根本是本案中無關緊要的巧合,除了將兩位資深男同事的嘲諷默默吞下以外,芙蕾卡只能暗中調查自己想調查的部分。

 


小女孩的遺體突然在北方小城的一間醫院急診室前面被發現了,沒有外傷、沒有性侵害痕跡,只有小女孩的額頭上被清清楚楚寫著:『沒人要』------小女孩並不是沒人要的小孩呀,母親、外祖父母、和有婚姻暴力傾向的父親,甚至是祖母,都非常希望獲得小女孩的監護權。


母親莎拉絕望地哭泣著說:『不,莉莉安絕對不是沒人要的小孩。』同時她仍舊堅信,雖然丈夫對她會施以暴力,但絕不可能傷害小女兒。但問題是,這位父親仍然行蹤成謎,警方將之列為頭號嫌犯………

 


就在警方想方設法要找出小女孩父親的下落的同時,斯德哥爾摩的另一端又發生了一件兒童失蹤案。這次不同的是,失蹤的小嬰孩還不滿一歲,而且前一分鐘母親才剛把小baby放在自家庭院中的娃娃車裡,下一分鐘,庭院裡只剩一台空無一人的娃娃車。相隔不到幾個鐘頭,小baby被發現陳屍在一戶民宅的浴室裡,這戶民宅正是十五年前小baby母親的住家。


小baby額頭上同樣清楚寫著:『沒人要』。不,不可能,這個小孩是她們夫妻倆費盡千辛萬苦才領養來的心愛的孩子啊,同樣想認養這個小baby的還有上百對不孕夫妻,誰說這個小baby『沒人要』呢?

 


案情至此急轉直下,雖然很明顯地第一個失蹤小女孩的父親有戀童癖和家庭暴力傾向,但無論如何,他都沒有可能去殺害第二名小嬰兒。


那麼……這兩個案子到底有什麼關聯呢?是誰這麼狠心剝奪孩子的生命,還要在他們額頭寫上『沒人要』三個字呢?行兇者想表達什麼意見呢?

 


『他懲罰那些母親,因為她們沒有以全部的愛去愛所有的孩子。他懲罰她們,因為她們不是所有的小孩都愛,那麼就一個小孩也別想留下。』這是一位美國犯罪學家分析嫌犯的個人特質後所說的話。


茫茫人海中,警方要如何找出這個變態殺孩童的兇手呢?

 


北歐新秀作家克莉絲汀娜‧奧森(Kristina Ohlsson)的《聽話 (Askungar)》,讀來處處讓人捏一把冷汗,明明感覺這人就是兇手了,卻又跑出不同的證據和線索,把殺人嫌犯鎖定的對象一再更改。


其中又穿插了兩個年輕女生,看似協助兇手殺害孩童,實則自己也是兇手殘忍暴力下的受害者。兩個女生都才二十出頭歲、還那麼年輕,卻要擔心自己這次萬一哪裡又做不好、做不對,會引來兇嫌的一頓拳打腳踢。可是,這個男人對自己說:『娃娃,我很愛妳唷』,她們到底該怎麼脫離恐怖情人的魔爪?

 

《聽話》這本書裡,感覺好多人都是從小被忽略甚至被虐待的小孩,一路自己辛苦地成長,然後終於長大。但是在這樣心酸的成長歷程中,就難免會出現像兇嫌這樣想復仇,卻無從發洩,因而轉向更無辜的人下的狀況。


幸而有這位被認『完全不具有警察直覺』的芙蕾卡,她用她屬於犯罪學研究者的直覺,將看似無關的兩件案子抽絲剝繭,最後鎖定嫌犯,才終止了這場一再發生的殺害孩童命案。


『特定職業的直覺』在《聽話》這本書裡,到底是存在是不存在呢?有時候當人從事一項工作太久,面對問題自然而然而產生直覺時,到底是好是壞?是要順著你的專業直覺走?還是放棄這些職業使然的牽絆呢?


《聽話》這本書,值得大家深思。

 

com.jpg  

 

聽話  (Askungar)

• 作者:克莉絲汀娜.奧森  (Kristina Ohlsson)
• 譯者:陳靜芳
• 出版社:三采
• 出版日期:2011年05月27日
• ISBN:9789862294796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inaR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